作者LORDJACK (文亚南)
看板Policy
标题Re: 更准确看 消费券 政策弊病 (外一章)
时间Wed Nov 26 02:32:04 2008
※ 引述《LORDJACK (文亚南)》之铭言:
: 进而引发的消费, 并不是他由於成本关系所进的货
: 比较像是因为今天生意好, 龙心大悦, 买了根棒棒糖给女儿
:
: 以上都还没谈进口问题, 加上进口问题就会更复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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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rom: 140.112.21.210
: ※ 编辑: LORDJACK 来自: 140.112.21.210 (11/24 16:25)
: 推 YHLYHL:不要这样欺负不懂经济的人,乘数效应?高兴就好啦,哈哈。 11/25 17:47
: → YHLYHL:反正之前就已经有PO过乘数的文章,自己不看乱说一通也没差 11/25 17:48
好吧
大家念经济的时候, 顶多大二
那时候的经济学课本当然是针对一般情况
根本没有企业的观念在里头
所以, 在那个时候, 所有的经济学里的个体都是一种终端消费者
比如说, A帮B剪头发, B帮C修车, C帮A修电脑
这时候, A,B,C的劳务所得, 全都会算近GDP中
这当然是一般的状况
也是大多数网友念过的经济学的状况
剪头发绝对不是修车的成本
不过如果是企业A,B,C,D
企业A是零售商卖手机, B是中盘商卖货给A, C是大盘商卖货给B
D是进口商卖货给C
此时, 我们在说A卖出手机3600元时, 3600减掉进口价格
就是ABCD合计创造的生产毛额, 绝对不会因为多一手就多增加GDP
否则要增加GDP岂不是多转卖几层GDP就暴增超英赶美了
ABC企业是否同时也为终端消费者, 要看他买入的东西是否为终端消费品
比如说B买进的纸张跟铅笔
这铅笔是拿来做文书处理的, 当然是终端消费
但是有时企业也可以把这种商品在会计上当作手机的成本而非费用
那这样, 消费这支铅笔的GDP其实已经包括在3600里头了
统计单位当然没办法一一去认列分辨这种东西
政府会让企业跟国税局自己去解决这件事
进货成本的消费税(营业税), 是可以抵出货时的消费税的
也就是当A卖出手机3600元付的营业税, 可以由他跟B进货的3300元来抵掉的
所以A有充分的动机去解释哪些东西是他生产所必须要的成本
我们在讨论乘数效应时, 其实直接看3600的再次花费
你们直接套用乘数上去, 若不考虑进口, 在计算上其实最後会没错
只是在解释上观念错了
3600元的消费, 假设全部都由国内厂商所创造
(假设商品其实是由E公司国内种田生出来的)
第一次消费的时候, 3600的生产毛额是由ABCDE厂商共同产出的
这笔销费, 会造成ABCDE厂商合计起来的获利增加3600
於是3600对这些厂商会有增加所得的效果, 她们会依他的的MPC
消费更多的终端商品
A可能去买了芭比娃娃, B买了维尼熊, C买了XBOX360, D...
此时的3600是比照所得增加的效果来再次计算GDP的
所以, 一般总经课本, 是把ABCDE合起来当作一个自然人
它可以无中生有一个商品卖给别人, 他自己再依这个所得去再次消费
这概念跟我们说厂商销货时必须采购相同数量的进货是不同的
那各式子本身是没错
但是o兄用进货成本的角度去解释他就错了
也因此, 之後推得的乘数效果无用论自然也是在错误根据下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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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4.42.84
※ 编辑: LORDJACK 来自: 220.134.42.84 (11/26 02:34)
※ 编辑: LORDJACK 来自: 220.134.42.84 (11/26 04:46)
※ 编辑: LORDJACK 来自: 220.134.42.84 (11/26 04:50)
1F:推 zhim:题外请问 仲介盘商结构 深又多 对经济体是好事吗? 11/26 08:14
2F:推 houkoferng:根据原始的经济学看法,社会分工是经济发展的趋势 11/26 09:55
3F:推 houkoferng:亦即经济越发达社会分工的项目就会越细 11/26 09:56
4F:推 zhim:反而M$ 把ICQ, Netscape 一堆功能都收编了 11/28 03:54
5F:推 YHLYHL:社会分工主要根据比较利益吧。 11/29 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