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aosCreator ()
看板Policy
标题Re: 更准确看 消费券 政策弊病(二) 不该捐作公益
时间Sat Nov 22 03:49:40 2008
=>>你假设慈善团体不会消费这件事的合理性在哪??
=>>有个迷思要稍微讨论一下, 消费卷或者退税这类天降钞票希望民众多消费的短期政策.
关键在於有多大的部分实际上被用於"一次"消费.
首次消费之後的流通其实已经不太重要, 套用乘数效果大可不必.
=>>既然关键在於那"一次"消费, 论者唯一需要担心的是是不是连那"一次"都没有.
这点是现金退税的问题, 退税金额直接被存入银行之後,
你只能期望民众会因为觉得自己稍微有钱而多去消费.
现金退税的问题就在於"首次"消费的效果一开始就打了折扣.
=>>消费卷的设计就是要减轻这个问题,
对政府而言, 是不是每个人都消费自己的消费卷不是重点.
重点是消费卷有没有被人消费过.
=>>你问了对的问题, 只是假设不合理.
你必须证明慈善团体不会用消费卷消费.
而会像你第一篇所设想的一些商家直接拿着发给他个人的消费卷去领钱.
才能有民众将消费卷捐给慈善团体後就无法达到效用的结论.
=>>你又说如此宣示会让部分民众认为把消费卷交给别人去消费是可以的.
事实上, 本来就是可以的, 政府的政策目的是希望这些消费卷被消费过.
拿来做什麽, 谁在花, 是次要的, 也没有必要花多余的成本去规定.
光是另外印制卷就要多花1%的成本, 你必须要考量增加其他限制的成本.
将现金改成消费卷已经能够解决大部分的政策实行问题.
你应该回到你第一篇的论点,
找寻谁有可能直接拿到消费卷不消费兑换现金存起来让消费卷跟退税无异.
这些问题比起第二篇重要立即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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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8.173.175.241
※ ChaosCreator:转录至看板 HatePolitics 11/22 03:52
1F:推 oodh:大部份回应都在另一个板回了,简单推一下;我是在强调 11/22 04:20
2F:→ oodh:「(马刘主张)捐券合法的话,(政院说)禁止买卖」就不合理 11/22 04:21
3F:→ oodh:甚至可能违宪(至於理由,在原文里) 而我没有假设慈善不消费 11/22 04:21
4F:→ oodh:也没有假设二次消费有效或无效(是马假设有效) 11/22 04:23
5F:→ oodh:c大回应时提出一个我认为马刘 和社会大众 的假设 11/22 04:24
6F:→ oodh:他提出 受捐赠方会消费,但买券方不会 的说法 11/22 04:24
7F:→ oodh:但我认为这是与法无据的推论,甚至是一种歧视所以违宪 11/22 04:25
8F:→ oodh:我文中表明了,我可以理解执政方因应压力和需求而调整政策 11/22 04:26
9F:→ oodh:可以理解、进行描述 不代表我支持 -- 事实上我反对 11/22 04:26
10F:→ oodh:我知道他们的无奈,但我反对因此让步, (而不是立场变换) 11/22 04:27
11F:→ oodh:因为这样的让步(开放捐券) 造成了该政策法理上的混乱 以上 11/22 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