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k21234 ()
看板Policy
标题Re: [讨论] 关於消费卷...
时间Wed Nov 19 00:52:46 2008
※ 引述《Eventis (何逸凡)》之铭言:
: 消费券目前看起来是可以完全取代现金使用的.
: 即,消费"券"的价值不会因一次消费而归於失效,
: 收到消费券的商家可以再次消费,亦可以当作代金(合意)返还消费者.
: 看到这里就有一个大问题,
: 这样做不就等於印一张到期後失效的钞票给全民当红包?
是啊,而且是举债发.
先不管这个.
会拿去做二次消费的店家.我觉得很少.
一般零售店家应该收到了,就存进去金融机构兑换成现金.
不然难道拿消费券付给进货厂商吗.....??
除非是地下经济.比如说非法摊贩,甚至....呃,援交之类的
可能也会收消费券,他们再拿去消费,不过这种也不算入
消费券的效果内= =''
由今天的新闻所述,增加GDP的效果是0.64%,也就是说发800
亿预期只促进了800亿的消费??这样的话,订定政策的时候
也应该是预期消费券只有一次消费的效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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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16.235.154
1F:推 Eventis:小吃摊这种不能直接兑换债券的只能选二次消费啊@@ 11/19 01:09
2F:→ jk21234:小吃摊可能是有营利事业登记证的免开发票商家.. 11/19 01:21
3F:→ jk21234:不过我个人认为不是每家商家都愿意收.原因在於防伪造问题 11/19 01:21
4F:→ jk21234:再说,如果是只能选择二次消费的非法摊贩,那就是平时没收税 11/19 01:22
5F:→ jk21234:的地下经济了.... 11/19 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