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pt (神手回来大家回神)
看板Policy
标题[政策] 政治性修法:集游法修正提案
时间Thu Nov 13 22:41:30 2008
野草莓族群的最爱:修改旧时代的集游恶法。
据闻内容是由集会游行运动前申请路权,变更为民主国家的报备上路制度。
我以为迈向民主法治是必然趋势。
然而,是否台湾适合一切作为有样学样,仿照外国的法治标准,
即使修正几项恶法,仍旧存在极大的疑问!
譬如说,美国法律规定人人合法适度拥有枪枝,仅受到条件管制登记备案。
台湾是否可以考虑仿照美国制度,修正枪炮弹药管制条例的不当限制的恶法
,让蓝绿统独争议来个真正的街头大对决。鹿死谁手,谁能幸存就决定於
数个星期之间的街头巷战。岂不合乎怀有统独情结人的喜好和需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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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5.56.46
1F:推 LORDJACK:台湾的的宿命-> 政府滥权後, 权力被要求收回 11/14 10:06
2F:推 mavisQ:你以美国枪枝法为类比完全不合逻辑,请举证无须修集游法的理 11/14 11:39
3F:→ mavisQ:再来讨论.或是你认为集会自由不适用於台湾之理由 11/14 11:40
4F:推 houkoferng:集会游行不是没有自由,只是受到相当的管制 11/14 11:51
5F:推 houkoferng:目前反对者反对的都是那种无限上纲的无限自由 11/14 11:51
6F:推 houkoferng:但遗憾的是鼓吹者都将其上纲为有与无的问题 11/14 11:52
7F:推 LORDJACK:所以不如总统出来道歉, 然後不修法 11/14 12:28
8F:→ LORDJACK:其实执法尺度改一下就没有现在的争议 11/14 12:28
9F:推 Duarte:现行集游法有许多高度受行政裁量决定的部份. 应该限缩之. 11/14 12:51
10F:→ Duarte:不过讲到法律嘛... 小的不敢造次:P 11/14 12:51
11F:推 LORDJACK:最矛盾的当然是又要道歉又要修法, 难怪当今总统不依 11/16 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