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pigan (在乎就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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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政策] 公民复决防卫条款未过关
时间Thu Oct 30 20:34:18 2008
※ 引述《shaka1aka (千树万树梨花开)》之铭言:
: ※ 引述《lovepigan (在乎就是爱)》之铭言:
: 协商内容不是机密,可以了解内容的东西,有怀疑就能提告了。
: 为什麽不查不提告,留在原地合理怀疑?
: 是哪里出了错?
我所谓的机密 当然不是在协商之内的内容阿
而是私底下 不公开的会议间进行的 也可能是私下见面出来的
如果有录影存证和公开讨论 不私下接触相关事宜以及有公布
讨论之内容 我想这样的争议性可以降至最低
不查什麽了?如果有犯罪意图 会显示在你所谓的协商内容之内吗?
偏离主题了 我的重点还是那句
透明度不是说看看网站 看看事後公布的画面和事後所公布的事项而已
而是应该在过程中 透明公开的讨论所有问题 这才是解决之道
令人质疑的 不是这些事後的声明 往往来自於过程
我只是想要点出过程可以透明化
打住 我的重点只在透明化上
其余不再回应
: 以美国来说,虽然国会有条约批准权;但美国政府仍能签定机关对机关而非国对国条
: 约的方式来回避议会。
: 因而,真要讨论这部份的危险与否,你只能靠释宪来决定。
: 台湾是行政院与立法院;不是行政院立法局,也不是立法院行政局。
总统之国家机密特权
总统依宪法及宪法增修条文所赋予之行政权范围内,就有关国家安全、国防及外交之资
讯,认为其公开可能影响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而应属国家机密者,有决定不予公开之权
力,此为总统之国家机密特权。其他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如涉及此类资讯,应予以适当之
尊重。
总统依其国家机密特权,就国家机密事项於刑事诉讼程序应享有拒绝证言权,并於拒绝
证言权范围内,有拒绝提交相关证物之权。立法机关应就其得拒绝证言、拒绝提交相关
证物之要件及相关程序,增订适用於总统之特别规定。於该法律公布施行前,就涉及总
统国家机密特权范围内国家机密事项之讯问、陈述,或该等证物之提出、交付,是否妨
害国家之利益,由总统释明之。
已经有解释了 你看 可以增订特别规定 所以就看立法院怎样做了
: 这部份应该是要将危险,黑箱作业,或是其他疑虑分开讨论。
: 但,这些疑虑的依据,或是产生疑虑的法源缺失在哪里?
以上有提到宪法 重点是在於如果总统认为这些机密是有必要性拒绝提供为证物
那麽 就得享有其权力 这样还不能解释盲点吗? 就是他可以认定所有的证据
为机密性 所以才令人有所疑虑 因为这项宪法的解释代表着总统的权力有其盲点
这样的缺失我指出了
: 而这有机密吗?
: http://www.mac.gov.tw/big5/cc2/index.htm
: 你质疑的黑箱作业或是被列入机密,是指什麽时候,或是哪个阶段发生的事?
所谓的黑箱作业 当然不可能明订出来并公布 这才叫黑箱
如果就公布的部分来探讨黑箱 对这名词 似乎有点扯不上关连
而你所提供的网站我也去翻阅了 并未指出他们过程之中是如何决定条约
只提到签署 以及政府对两岸的发展期待
http://www.mac.gov.tw/big5/cc2/5-4.htm
一次江陈会 也仅指出和对岸谈好了签署却未指出内容为何
只说明了未来会提供给立法院作备查 但具体内容尚未公布
希望能在签署条约前就能清楚明白的公布
而依照现在国会多数的法律盲点 也就是国会席次过半 已经达到反对势力方无法
有效监督 换句话说 也就是假设今日过半席次为民进党 那麽国会也将被瘫痪
以下为立法委员之部分职权规定
行政院对於立法院决议之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如认为有窒碍难行时,
得经总统核可,於该决议案送达行政院10日内,移请立法院覆议。立法院应於该
覆议案送达15日内提出院会以记名投票表决;如赞成维持原决议者,超过全体立法
委员1/2,即维持原决议,行政院长应即接受该决议;如未达全体立法委员1/2,
即不维持原决议;逾期未作成决议者,原决议失效。休会期间,则应於7日内举行临时会
,并於开议15日内作成决议。
也就是说具有争议性质的法案是可以藉由国会过半的委员来强行通过的
: 上面有列网址了,哪里你不能明白的?
我看了
: http://law.moj.gov.tw/Scripts/Query4B.asp?FullDoc=%A9%D2%A6%B3%B1%F8%A4%E5&
: Lcode=D0020050
: 缩址 http://0rz.tw/e41nd
: 公民投票法 第二条
: 本法所称公民投票,包括全国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 全国性公民投票适用事项如下:
: 一、法律之复决。
: 二、立法原则之创制。
: 三、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
: 四、宪法修正案之复决。
: 地方性公民投票适用事项如下:
: 一、地方自治法规之复决。
: 二、地方自治法规立法原则之创制。
: 三、地方自治事项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
: 预算、租税、投资、薪俸及人事事项不得作为公民投票之提案。
: 公民投票事项之认定,由公民投票审议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议委员会) 为之。
: 如果你认为这个「重大政策」不合你意,你尽可以推动公投。
: 还是你认为这不算是重大政策?
恩 我说了 公投不是我的重点 但谢谢你补充资料
: 是的,这是一个盲点;但机密在哪里?
: 这部份必须要您找出哪里被列为机密,或是可能被列为机密,又或是在什麽样的情形
: 下,可以合理化它被列为机密的这种决策可能。
我在开头有解释了 可能不合你意 但是我尽力了
: 因为整个过程都只有质疑,而没有足够的事证来支撑你的论点。
: 而整个不妥适的部分,上面已经列出。
所以就可以说我有政治立场? 这样未免有失公正吧
就如同你说的 没有足够的事证可以说明我有立场了
: 我为了什麽要道歉?
: 为了你提不出事证来说明黑箱作业或被列为机密的可能性来道歉吗?
列出了阿
第一点 所谓的条文在哪我只看到你的网站写说希望如何如何的建立邦谊
但详细内容并未列出 譬如要如何达成 是怎样的方式 要如何防止出现问题
第二点 会谈时的记录在哪 有公开录影存档吗?还有谈成的条约和内容都是在会谈时
所谈的吗?还是有多余的其他条约
第三点 黑箱作业指的就是在私底下会面谈了些什麽 基於两岸长久以来的因素影响
当然私人会面我们不能说他们就一定是坏事 只是这其中有没有牵扯到机密问题?
所以是不是可以避开争议的点 尽量都是公开行程来让其透明化
这样提列三点 仍嫌不足吗?
: 相关,什麽相关?
: 原有法条哪里有问题?
: 莫非是「感觉」有问题?
好麻烦....就讨论回原主题阿 要如何避免不透明的争议?
最好的解决办法是这些阿 你说法条问题 我就不能明白了
这些方法和法条又牵扯上什麽关系呢?
提出这两种方法 可以避免法律上还要劳师动众弄个条款 也可以避免争议
而政策上来说 我PO出这篇文章的意义是想说
可以探讨不透明化和透明化之间的问题
至於公投 我觉得便是其次的问题
政策可以对两岸事务提出特有的专属条款来确保其透明化的程度
这样可以一举数得 不但解决了信心的问题 也可以解决两岸长久的不稳关系
: 所以签约或讨论的内容您不知道?
: http://www.mac.gov.tw/big5/cc2/index.htm
请问你
http://www.mac.gov.tw/big5/cc2/5-4.htm
这样算是有报告到吗?还是你认为这样就够了?
应该要签约的内容和讨论的东西 有很多不一定会放上来
也不一定是公开协定 这点我想我可以怀疑了吧?
按照内容来说 基本上也无对话内容 更无实质录影或公开现场实播过程
这样 算是真的知道?真的了解?
更何况之中还省略去了很多部分无法查询
只说留待立法院备查 这样算是真的知道?
: 所以回归主题,那你认为的这些「合理怀疑」的根据是什麽?
: 法源缺失,又或是其他?
总统之国家机密特权
总统依宪法及宪法增修条文所赋予之行政权范围内,就有关国家安全、国防及外交之资
讯,认为其公开可能影响国家安全与国家利益而应属国家机密者,有决定不予公开之权
力,此为总统之国家机密特权。其他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如涉及此类资讯,应予以适当之
尊重。
总统依其国家机密特权,就国家机密事项於刑事诉讼程序应享有拒绝证言权,并於拒绝
证言权范围内,有拒绝提交相关证物之权。立法机关应就其得拒绝证言、拒绝提交相关
证物之要件及相关程序,增订适用於总统之特别规定。於该法律公布施行前,就涉及总
统国家机密特权范围内国家机密事项之讯问、陈述,或该等证物之提出、交付,是否妨
害国家之利益,由总统释明之。
为何不可以合理怀疑这些是有机会被编入机密而不可公开於网路或者是媒体上?
: 谁说你有政治立场?
: 我质疑的是你所提的问题都没有根据。
抱歉 不是针对你
我现在有提出根据
但看你能否接受
不过我不会再大战一场就是了 累
主要的怀疑论点便是在於 要如何维持其透明度
你可以说这没有法条可以让我怀疑
但是有事实证明 不透明的台面下是可以被怀疑的
再者你举出
http://www.mac.gov.tw/big5/cc2/5-4.htm
这样的内容 算是有完全将会面给一五一实的报告出来吗?
除了现场直播之外 我想很难有证据可以证明
何况又有致电 这也是机密的一种
所以我说最好的方式是在於公开播放一切过程
: 麻烦指出来一下,我无法凭你的「感觉」就能知道何处是盲点。
有了 都有写上去了
: 没人管你的政治立场;质疑的是此议题非政策而是政治操作的技俩。
: 两岸协商最好不是公投法第二条中的「重大政策」。
: 而当要引入一个新议题的时候,可否对议题的立论基础略为了解,
以免被质疑的时候
: 还得要四处说明自己的政治立场?
所以我说 重大政策可以诉诸公投 但我的重点不在此
为何要公投和会绑在政治上的原因来自於不透明的程度让别人有了怀疑的理由
我的立论基础可能对你而言不够清楚 至於被质疑的时候还要到处说明自己的立场
我也觉得很悲哀
但是这问题明明就不在我身上 我也没有攻击任何政党的字词以及任何挑寡语言
有误解的是别人 为何我还要被你骂说我对立论基础不了解?
是你不懂我的角度 还是我不懂你的角度?
批评这些 无意义了
不笔战 你要的法条我也有列 再不满
请你至少也要把你给的网站看清楚
多少是写在无意义的字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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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10.59.89.97
1F:推 Duarte:叫科层主义的官僚们放弃隐瞒政治运作的好处, 比叫他们裸奔 10/30 20:37
2F:→ Duarte:还要更难. 缘木求鱼啊. 10/30 20:37
3F:→ lovepigan:这点...哀="=尽人事 知天命 喔咪陀佛..... 10/30 2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