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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97年度中央政府扩大公共建设投资计画特别预算案
时间Fri Sep 19 20:31:18 2008
总经费 1300亿9810万元
内容
1.「顶尖大学及研究中心」编列75亿元
(1A)发展国际一流大学、顶尖系所及设置跨校研究中心、延揽教学研究优异人才50亿
元
(1B)奖励大学教学卓越计画25亿元
2.「国家历史及文化中心」编列48亿3,709万元
(2A)国立故宫博物院南部院区计画8亿元
(2B)卫武营艺术文化中心兴建计画15亿元
(2C)大台北新剧院兴建计画350万元
(2D)流行音乐中心计画2亿3,600万元
(2E)历史与文化资产维护发展计画14亿1,530万元
(2F)国立台中图书馆迁建计画1亿1,940万元
(2G)台湾南北客家文化园区设置计画7亿6,289万元
3.「M台湾计画」编列53亿6,000万元
(3A)宽频管道建置计画50亿元
(3B)行动台湾应用推动计画3亿6,000万元
4.「台铁捷运化」编列53亿9,010万元
(4A)台铁捷运化(含台铁高雄至屏东潮州捷运化、台铁都会区捷运化暨区域铁路後续
建设)5亿2,600万元
(4B)台铁立体化(含高雄市区铁路地下化,台中都会区铁路高架捷运化,员林市区铁
路高架化)30亿6,110万元
(4C)台铁支线功能化(含新竹内湾支线、台南沙仑支线)18亿300万元
5.「第三波高速路」编列93亿6,197万6,000元
(5A)东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线八里五股段建设计画27亿2,115万4,000元
(5B)台北县特二号道路建设计画32亿元
(5C)国道4号台中环线丰原大坑段与台中生活圈2号线东段及4号线北段工程建设计画
33亿5,437万2,000元、
(5D)国道8号衔接西滨公路道路工程建设计画8,645万元。
6.「北中南捷运」编列209亿5,473万4,000元
(6A)补助台北市政府办理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初期路网内湖线建设计画43亿4,500
万元
(6B)後续路网新庄芦洲线建设计画83亿6,000万元
(6C)信义线建设计画3亿7,000万元
(6D)补助高雄市政府办理高雄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红橘线路网建设计画40亿元
(6E)补助台北县政府办理台北捷运系统环状线建设计画4亿1,200万元
(6F)办理台中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乌日文心北屯线建设计画1亿元
(6G)桃园国际机场联外捷运系统建设计画33亿6,773万4,000元。
7.「污水下水道」编列81亿5,000万元
(7A)补助地方政府办理污水下水道建设工程所需经费
8.「平地水库海淡厂」编列16亿9,500 万元
(8A)高屏大湖计画1亿元
(8B)桃竹地区新兴水源开发计画6亿6,000万元
(8C)离岛地区供水改善计画2亿9,000万元
(8D)国土复育策略方案暨行动计画6亿4,500万元
9.协助地方公共建设编列668亿4,920万元
(9A)工程物价调整及其他工程经费85亿元。
(9B)补助地方建设经费583亿4,920万元
详细内容
1.「顶尖大学及研究中心」编列75亿元
(1A) 发展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
1.本计画总经费50,000,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30,000,000千元,本年度特
别预算编列5,000,000千元,系办理辅导发展国际一流大学计画,发展顶尖系所及
设置跨校研究中心计画,延揽教学研究优异人才计画。相关策略包括鼓励研究型
大学整合,成立跨校研究中心、奖励教学特色,发展重点系所计画、辅导专业产
学合作计画、提昇人文社会学科水准及规划办理特聘教授、延揽优异研究人才、
落实国际学术交流成效等事项。
2.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5,000,000千元,包括:
(1) 办理国际一流大学及顶尖研究中心计画谘询委员会、审议委员会及考评委员
会等业务之审查费、会议出席费、交通费、住宿费及日酬金等8,000千元。
(2) 辅导发展国际一流大学计画补助学校经费共 4,992,000千元。
(1B) 奖励大学教学卓越
1.本计画系透过竞争性的奖励机制,鼓励大学提昇教师教学水准、提昇学生学习意
愿及成效、建立教学评监及完善课程规划制度、落实教学与学生教辅及其他有助
於提昇教学成效之创新作法等制度面建制,以发展国内大学教学卓越之典范,进
而提昇大学教学品质、培育人才素质及国家整体竞争力。
2.本计画总经费15,000,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10,000,000千元, 本年度特
别预算编列2,500,000千元,包括:
(1) 办理教学卓越大学审议工作之审查费,审议委员会之会议出席、场地、住宿
、旅费及日酬金等20,000千元。
(2) 补助教学卓越学校经费2,480,000千元。
2.「国家历史及文化中心」编列48亿3,709万元
(2A) 国立故宫博物院南部院区
本计画总经费7,108,643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1,615,412千元,本年度特别预
算编列800,000千元,包括:
(1) 规划设计监造费 96,000千元。
(2) 专案管理费 10,000千元。
(3) 发包工程费 60,000千元。
(4) 工程管理费 2,000千元。
(5) 工程杂项(含规费)20,000千元。
(6) 补助台电公司电缆地下化施设工程经费127,000千元。
(7) 补助嘉义县政府办理南部院区联外道路拓宽之土地取得及工程施作经费485,0
00千元。
(2B) 卫武营艺术文化中心
本计画总经费8,360,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802,3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
编列1,500,000千元,包括:
(1) 办理主体建筑之规划设计监造、委托专案管理、主体建筑工程施工、周边景观
建设及相关设备采购等1,430,000千元。
(2) 办理软硬体营运管理人才培育、推动表演艺术及文化展演、讲座及研讨会、促
进国际文化交流及营运模式评估等40,000千元。
(3) 办理表演艺术团队扶植、推动活化表演艺术及提升南部艺术欣赏人口养成之展
演等30,000千元。
(2C) 大台北新剧院
以BOT方式办理,政府负担经费157,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108,000千元,
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3,500千元,包括:
(1) 办理BOT促参可行性及先期规划等相关委托案3,390千元。
(2) 外聘专家学者审查出席、评审及工作小组业务筹办经费70千元。
(3) 一般行政支出等费用40千元。
(2D) 流行音乐中心
本计画总经费9,000,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380,0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
编列236,000千元,包括:
(1) 办理音乐产业市场与生态委托研究及人才培育、教育训练、按日按件计资酬金
、一般事务费等1,000千元。
(2) 办理兴建工程国际竞图、委托专案管理、规划设计监造及工程招标施工等235
,000千元。
(2E) 历史与文化资产维护发展
总经费4,700,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2,235,5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
1,415,300千元,包括:
(1) 赓续办理台闽古蹟维护计画第二、三、四期核定之古蹟调查研究、规划设计、
再利用及工程修护、教育推广活动、充实软体设施等318,080千元。
(2) 推动产业文化资产保存维护再利用规划及营运管理机制、文化资产平台规划与
案例研习交流、国外产业文化资产再生考察计画等40,000千元。
(3) 补助县市政府办理区域型文化资产环境调查研究、规划设计、再利用及环境工
程修复整备、推动在地居民及社团参与、後续经营管理机制研拟、区域文化资
产保存之教育推广、辅导在地社区组织及地方社团,赓续推动後续营运管理及
常态性保存维护工作、文化资产保存维护发展国外经验考察及交流计画等430,
420千元。
(4) 推动绿岛文化园区保存修护再利用、工程修复、办理各项展示设施主题内容及
教育推广活动、人权文化设施规划设置暨营运管理等240,800千元。
(5) 办理台湾博物馆及旧土银、铁道部、樟脑工厂等古蹟调查研究、再利用及工程
修复、周边地质、遗址探勘及经常性营运庶务委外经营、纪录片拍制、日本重
要传统建造物群修复技术、保存与再利用之操作机制、经营管理策略交流计画
等386,000千元。
(2F) 国立台中图书馆迁建
本计画总经费2,000,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218,5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
编列119,400千元,包括:
(1) 办理新馆建筑工程委托专案营建管理、设计监造及主体建筑基础工程等28,400
千元。
(2) 馆藏资源管理系统转换、建置及资讯服务设备购置作业25,000千元。
(3) 数位馆藏资源徵集、制作、服务及管理系统建置作业63,000千元。
(4) 迁建各项行政作业、人才培训、出国参访学习、数位馆藏徵集创作及推广活动
等3,000千元。
(2G) 台湾南北客家文化园区
计画总经费3,000,000千元,系办理国家级客家文化园区规划及工程兴建所需经费,
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1,057,11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762,890千元,包括:
(1) 办理六堆客家文化园区客家生活文化体验区细部设计、户外展示及地景工程施
作80,000千元。
(2) 办理六堆客家文化园区典藏品安置场所整建、营运活动、表演、研习及策展计
画等25,000千元。
(3) 办理六堆客家文化园区行政及资讯馆工程施作、细部装修及营运设备采购等12
7,000千元。
(4) 办理六堆客家文化园区整体营运规划及招商相关作业经费890千元。
(5) 办理苗栗客家文化园区规划设计监造、技术服务及主体建筑工程520,000千元。
(6) 办理苗栗客家文化园区先期营运管理建置计画(包括史料文物调查蒐藏、展示设
计规划等)10,000千元。
3.「M台湾计画」编列53亿6,000万元
(3A) 宽频管道建置
本计画总经费35,587,000千元,中央补助30,000,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14
,050,0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5,000,000千元,包括:
(1) 办理宽频管道建置作业、审查机制、管理、宣导等经费 1,000千元,及委托办
理宽频管道建置计画专案管理、技术研究等经费49,000千元,合共50,000千元
。
(2) 补助台北市、高雄市、福建省与台湾省各县市办理宽频管道之规划设计、建置
共用缆线槽及绘制有关图资等所需经费4,576,000千元,地方政府应编列配合
经费,以直辖市配合30%,台湾省及福建省各县(市)则依财力等级分别配合20%
、15%及10%为原则。
(3) 补助科学园区及工业区办理宽频管道之规划设计、建置共用缆线槽及绘制有关
图资等所需经费374,000千元。
(3B) 行动台湾应用推动
本计画总经费7,000,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5,890,0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
算编列360,000千元,包括:
(1) 行动台湾基础建设开发作业规划及管理、建立漫游及共通平台、行动台湾研究
发展、宣导及推广、双网整合应用推动等所需经费200,000千元。
(2) 补助中央相关机关及地方政府办理行动服务应用、补助学校等单位发展行动学
习应用、捐助民间机构及医院发展行动生活应用等所需经费160,000千元。
4.「台铁捷运化」编列53亿9,010万元
(4A) 台铁捷运化
1.台铁都会区捷运化暨区域铁路後续建设计画(基隆至苗栗段)总经费12,220,000
千元,系办理既有重点场站改善工程、汐止至南港间扩建为三轨正线、系统机电
与检修设施改善工程、沿线环境景观及安全设施改善工程、增设5座捷运化通勤车
站及增购176辆通勤电车等。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950,0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
编列26,000千元,系办理沿线环境景观改善工程、增设捷运化通勤车站、重点车
站站场路线、旅运设施改善工程、系统机电设施改善工程、维修基地机检设施改
善工程等所需经费。
2.台铁高雄至屏东潮州捷运化建设计画,系办理屏东至潮州双轨电气化暨高架化工
程(含6个车站改建及消除沿线24处平交道),并新设潮州车辆基地,总经费15,23
7,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2,425,0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500,000千
元,系办理工程细部设计、用地取得及工程施作等所需经费。
(4B) 台铁立体化
1.台中都会区铁路高架捷运化计画,系考量台中、丰原车站地区未来都市发展需要
,规划自台中县丰原站北,经台中站至大庆站南,将现有地面铁路高架化,并消
除沿线17处平交道及增设通勤站等,总经费28,831,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
列92,000 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1,920,000千元,系办理工程细部设计及用
地取得等所需经费。
2.员林市区铁路高架化计画,系考量员林镇之都市发展需要,规划自员林市区北势
路北方约900公尺至员林大排北方约100公尺之现有铁路予以高架化,并消除铁路
沿线3处平交道等,总经费4,072,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40,000千元,本
年度特别预算编列100,000千元,系办理工程细部设计等所需经费。
3.高雄市区铁路地下化计画,系为高雄都会区发展需要,规划将高雄左营以南葆祯
路至正义路间之现有地面铁路予以地下化,并增设6处通勤车站及消除沿线16处平
交道等,总经费53,407,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2,065,000千元,本年度特
别预算编列1,041,100千元,系办理工程细部设计、用地取得及工程施作等所需经
费。
(4C) 台铁支线功能化
1.台铁新竹内湾支线改善计画,系为配合台铁捷运化之推动,并与高铁车站间轨道
运输联结整合,以促进地方发展,规划路线沿原台铁内湾支线台铁新竹站行至竹
中站後,岔出股道往北沿高铁路线侧入高铁新竹车站特定区,办理现有台铁内湾
支线轨道改善及新建工程等,总经费6,315,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2,860
,0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800,000千元,系办理工程设计、用地取得及工程
施作等所需经费。
2.台铁台南沙仑支线计画,规划於既有台铁中洲车站新辟台铁支线岔出,衔接高铁
台南沙仑车站,并增建台铁车站2座,改建台铁中洲车站、改善台铁南160乡道平
交道等工程及新购台铁通勤电联车等,总经费4,831,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
列3,100,0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1,003,000千元,系办理工程设计、用地
取得及工程施作等所需经费。
5.「第三波高速路」编列93亿6,197万6,000元
(5A) 东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线八里五股段
东西向快速公路八里新店线八里五股段建设计画,系自台北县八里乡台北港50公尺
联外道路(商港路)约中段起高架跨越台15线与县道105线路口後往南,至荖阡村西
侧附近以隧道穿经观音山西麓,於中坑出隧道後转往东南沿观音坑溪谷东行,至五
股成子寮附近跨越县道103线後沿二重疏洪道左岸南行衔接八里新店线第一优先後
续路段,全长约10.9公里,沿线於八里、观音山、成州设置3处交流道,总经费14
,166,0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10,657,486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2,721
,154千元,系办理工程施作等所需经费。
(5B) 台北县特二号道路
台北县特二号道路建设计画,北端起自中山高五股交流道,南迄北二高土城交流道
。沿线经过台北县五股乡、泰山乡、新庄市、板桥市、土城市等5个行政区,全长
约12.41公里,并配合办理湳仔沟整治绿美化工程,总经费259亿元,截至96年度止
已编列105.562亿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32亿元,系办理新五路五股交流道至土
城交流道段用地取得、工程施作,以及土城交流道改善计画衔接特二号道路段、湳
仔沟整治绿美化工程等所需经费。
(5C) 国道4号台中环线丰原大坑段与台中生活圈2号线东段及4号线北段工程
系自国道4号台中环线丰原路段起,沿台中生活圏东侧山区往南延伸至台中大坑地
区,转往西以大坑联络道於潭子衔接台中生活圈2、4号线,再将4号线高架提昇为
快速道路,往南经台中市北屯区、台中县太平、大里并延伸大里溪、草湖溪至国道
3号雾峰交流道,全长约36.2公里,包括国道路段长约18.4公里,生活圏道路部分
长约17.8公里,总经费47,861,420千元,其中生活圈道路经费18,617,871千元,截
至96年度止已编列2,686,0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3,354,372千元,系办理工
程设计、用地取得及工程施作等所需经费。
(5D) 国道8号衔接西滨公路道路工程
为台南市2等7号道路之一段,自西滨公路(安明路)起往东至国道8号台南支线(
安吉路)止,全长约6公里,总经费4,458,47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4,300,7
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86,450千元,系办理工程施作等所需经费。
6.「北中南捷运」编列209亿5,473万4,000元
(6A) 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初期路网内湖线
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初期路网内湖线建设计画,系由木栅线中山国中站往北经
复兴北路至民族东路转进松山机场,并以地下穿越松山机场、基隆河,於大直出土
後至南港经贸园区,全长约14.8公里,共设12座车站及1座机厂,总经费592.6亿元
,中央补助296.3亿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198.83715亿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
43.45亿元,系补助台北市政府办理内湖线细部设计及工程施作等所需经费。
(6B) 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後续路网新庄芦洲线
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後续路网新庄芦洲线建设计画,新庄线系由中和线古亭站
至新庄;芦洲支线,系由台北大桥三重市站至芦洲,全长26.1公里,包括新庄线全
长约19.7公里均设在地下,共设16个车站及1座机厂;芦洲支线全长约6.4公里,共
设5个车站及1座机厂,总经费1676.9亿元,中央补助1233.2亿元,截至96年度止已
编列663.11784亿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83.6亿元,系补助台北市政府办理新庄
线与芦洲支线细部设计及工程施作等所需经费。
(6C) 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後续路网信义线
台北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後续路网信义线建设计画,路线自淡水线中正纪念堂站至
信义计画区,止於中强公园,全长6.4公里,全线采地下方式兴建,共设7个站(含
中正纪念堂站),尾端仅有储车尾轨,须利用北投机厂作列车平常之维修保养。总
经费338.62亿元,中央补助104.99亿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25.56亿元,本年度
特别预算编列3.7亿元,系补助台北市政府办理信义线细部设计及工程施作等所需
经费。
(6D) 高雄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红橘线路网
高雄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红橘线路网建设计画,包括红线由桥头至临海工业区,全
长28.3公里,橘线由中山大学至大寮机厂,全长14.4公里,红橘两线均采传统钢轮
钢轨式之高运量捷运系统,总经费1813.79亿元,中央补助1184.52亿元,截至96年
度止已编列1034.22411亿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40亿元,系补助高雄市政府办理
红橘线工程施作所需经费。
(6E) 台北捷运系统环状线
台北捷运系统环状线建设计画(第一阶段),路线自新店大坪林站采地下方式沿民
权路过中正路後出土,以高架方式沿中和景平路、中山路、板桥板南路至板桥火车
站,再经文化路、民生路、新庄思源路,至五股工业区站,全长15.4公里,共设14
座车站及1座机厂,总经费401.18亿元,中央补助194.89亿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
列5.5亿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4.12亿元,系补助台北县政府办理环状线细部设
计及工程施作等所需经费。
(6F) 台中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乌日文心北屯线
台中都会区大众捷运系统乌日文心北屯线建设计画,路线自高铁台中车站特定区起
,经文心南路、文心路、北屯路至松竹路北屯机厂止,全长约16.5公里,总经费28
7.35亿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3.6亿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1亿元,系办理总顾
问服务及工程设计等相关作业所需经费。
(6G) 台湾桃园国际机场联外捷运系统
台湾桃园国际机场联外捷运系统建设计画,路线以桃园国际机场二期航厦为起点,
往东至台北车站特定专用区,往南经高铁桃园车站至中坜中丰路环北路口,全长约
51.5公里,共设22座车站及2处维修基地,总经费935.65260亿元,截至96年度止已
编列231.74亿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33.67734亿元,系办理工程设计、用地取得
及工程施作等所需经费。
7.「污水下水道」编列81亿5,000万元
(7A) 污水下水道
本计画总经费82,019,600千元,中央补助54,308,700千元,截至96年度止已编列42
,479,401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8,150,000千元,包括:
(1) 办理高雄市、台湾省、福建省污水下水道系统之协调及委托办理督导等作业所
需经费150,000千元。
(2) 补助高雄市办理污水下水道系统污水处理厂、主、次干管、分支管网、巷道连
接管及用户接管等工程所需经费300,000千元。
(3) 补助台湾省各县(市)办理污水下水道系统污水处理厂、主、次干管、分支管
网、巷道连接管、用户接管等工程及用地取得所需经费7,635,000千元。
(4) 补助福建省办理污水下水道系统污水处理厂、主、次干管、分支管网、巷道连
接管及用户接管等工程所需经费65,000千元。
8.「平地水库海淡厂」编列16亿9,500万元
(8A) 高屏大湖
高屏大湖计画系为提供民生及产业水源功能,附带提供砂石料源、休憩观光,兴建
面积约700公顷之人工湖,总经费12,640,000千元,包括办理细部设计、用地取得
补偿、人工湖工程、拦河堰工程、引输水路工程、砂石运输道路工程、区域排水配
合改善工程等。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100,000千元,系办理人工湖、拦河堰及引输
水路之规划设计等所需经费。
(8B) 桃竹地区新兴水源开发
桃竹地区新兴水源开发计画(桃园海水淡化厂)总经费2,876,640千元,系规划於桃
园沿海地区兴建每日产能3万吨之海水淡化厂。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660,000千元,
系办理海水淡化厂区之用地取得及招商总顾问等所需经费。
(8C) 离岛地区供水改善
离岛地区供水改善计画总经费4,095,262 千元,系规划於金门、马袓与澎湖等离岛
地区办理海水淡化厂扩建及增建、净水设备暨输水管线改善等工程。截至96年度止
已编列125,000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290,000千元,系办理金门、马祖、澎湖
等离岛地区之海水淡化厂兴建工程、湖库浚渫、给水系统及雨污水分流改善等所需
经费。
(8D) 国土复育策略方案暨行动
国土复育策略方案暨行动计画系为因应近年天然灾害频传,进行自然环境之复育,
减少人民生命财产之损害,总经费45,605,000千元,包括办理水库集水区、河川区
域及严重地层下陷地区相关复育及保育工作之规划、推动及健全管理措施等。截至
96年度止已编列1,705,712千元,本年度特别预算编列645,000千元,系办理严重地
层下陷地区滞(蓄)洪池之用地取得、工程施作及相关复育工作等所需经费。
9.协助地方公共建设编列668亿4,920万元
(9A) 工程物价调整及其他工程
补助地方政府因应营建材料等价格上涨所需施工中工程契约之物价调整补贴款,如
有剩余办理其他工程。8,500,000千元。
(9B) 补助地方建设
1.补助地方影视产业辅导46,800千元
2.补助地方文化建设4,338,600千元
(1) 补助办理文化设施软硬体兴(整)建、修护与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计画经费2,2
44,594千元。
(2) 补助办理地方文化空间改善、地方文史保存及推广、多元文化辅导推广等相关
计画经费799,453千元。
(3) 补助办理观光剧场美术馆改造工程、公共艺术设置及艺术市集等相关计画经费
502,655千元。
(4) 补助办理促进地方图书馆硬体设施及资讯软硬体设备增购等相关计画经费66,
768千元。
(5) 补助办理文化资产保存维护与发展等相关计画经费725,130千元。
3.补助地方资讯建设及数位能力提升220,200千元,包括补助办理基层机关资讯应用
环境更新、提升电子化政府服务品质及改善数位能力等计画经费。
4.补助地方原住民地区经济及公共建设196,300千元,包括补助办理供水改善工程及
建置原住民部落产业基础设施等经费。
5.补助地方体育建设5,181,600千元
(1) 补助办理兴(整)建运动场馆、设施等计画经费4,242,500千元。
(2) 补助办理兴(整)建自行车道等计画经费549,100千元。
(3) 补助办理其他加强地方体育建设所需经费390,000千元。
6.补助地方基础建设16,025,600千元
(1) 补助办理充实社会福利设施、地方政府行政大楼兴建与设施更新、殡仪设施改
善等相关经费2,557,400千元。
(2) 补助办理地方基础建设(含道路、排水、城乡及海岸景观改善)等计画经费9,3
77,231千元。
(3) 补助办理警察及消防办公厅舍兴(整)建、强化警察无线电通讯及重要路口监录
系统建置、汰购警用、消防车辆及装备器材、防救灾资通讯设备等计画经费1
,774,587千元。
(4) 补助办理其他加强地方基础建设等所需经费2,316,382千元。
7.补助地方改善教学环境及充实设备5,629,000千元
(1) 补助各县市国民中小学老旧校舍修缮及设备维护等计画经费4,600,000千元。
(2) 补助各县市国民中小学运动场馆修缮与器材增置及营养午餐厨房工程等计画经
费700,000千元。
(3) 补助办理其他改善教学环境及充实设备等所需经费329,000千元。
8.补助地方水利及经济建设4,129,300千元
(1) 补助办理水利设施改善、维护及增建等计画经费3,738,600千元。
(2) 补助办理促进商业发展、推动商业现代化、整建零售市场硬体设施等计画经费
175,500千元。
(3) 补助办理强化工业区及产业支援基础设施等计画经费54,000千元。
(4) 补助办理其他加强地方经济建设等所需经费161,200千元。
9.补助地方交通建设18,142,600千元
(1) 补助地方政府办理道路整建、桥梁改善、轨道运输建设、观光发展及交通控制
系统等所需经费17,457,300千元。
(2) 补助地方政府办理港埠建设等所需经费685,300千元。
10.补助地方科技发展建设等所需经费29,900千元
11.补助地方农渔业建设2,869,900千元,补助办理农渔村环境改善、水土保持、土石
灾害防治、环境绿美化、农地重划区农水路更新改善、强化渔业多元化建设、农粮
产销环境升级及其他加强地方农渔业建设等计画经费。
12.补助地方劳工服务设施修缮、充实软硬体设备及推展劳工休闲活动39,400千元。
13.补助地方基层医疗设施及卫生业务71,900千元
(1) 补助办理提升基层医疗设施重建、整修,及卫生医疗资讯网络建置等计画经费
59,900千元。
(2) 补助办理其他加强地方卫生业务等所需经费12,000千元。
14.补助地方环境保护设施1,428,100千元,河川流域污染防治、垃圾清运与回收机具
购置及设置各项环保设施等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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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roletariat:大台北新剧院如果是板桥那一个的话 之前BOT就没人要投 09/19 21:00
2F:→ proletariat:现在还要采BOT能成吗?没有利润谁要投资呀! 09/19 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