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JLi ()
看板Policy
标题Re: [讨论] 什麽是永续?
时间Wed Jun 25 20:33:21 2008
: 你要怎麽对水污染、空气污染、...定价?
: 以现行技术无法复原的土壤重金属污染应该如何定价?无限大?
: 因为破坏环境而绝种的生物该如何定价?无限大?
: 谁有资格决定这个价格?污染、破坏这种事情只有受害者,没有卖方
: 如果公司制造污染却不履约,冗长的合约官司一般小市民如何负担?
: 而且受害者往往是广大的一般民众,谁有资格代替这些民众集体出价?
: 受害者不是人类而是野生动物时,又由谁作为代理人来决定野生动物受害的价格?
: 得到的货币又由谁决定要用什麽方式用在这些动物身上?
: 民法里面有规定,以人类技术无法掌控的东西,不能主张财产权(例如星星、月亮)
: 同样的,无法明确划分出买方/卖方,或是无法评估出明确价格的东西
: 也无法以市场经济规范
: 的确,像排碳权这样的东西逐渐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
: 但不代表所有的环境成本都可以比照办理
: 很多环境破坏根本就是以人类技术无法复原的,又要如何估价?
如果对水污染,空气污染定价?又如何对二氧化碳消除的成本定价?
这是个好问题--且是个需要花时间作实证证明的课题。
可是,我们也永远不会知道--因为我们没有一个人…
不,甚至完全没有一个诱因吸引人作这一方面的研究。
对一般的人民来说,这是一个无关痛痒的事情。
对一个制造污染不想增加成本的企业来说,这是件麻烦的问题--那就避开吧?
那谁做这样子的定价会有利可图呢?
我认为,就是政府自已。
我们不需要把政府想成是不同於企业的另一种东西,
就把政府就当成一个目前以人头税和土地罚金来过活的企业。
今天,我们台湾的政府要怎麽样在最大程度不增加人民的负担的情况增加自已收入?
这就是一个非常严重,且值得去深思的问题。
而开辨二氧化碳,与其他污染物的交易制度,并自其中抽取佣金,就是个可能的方向。
同样的,身为自然环境和野生生态的管理人…
维护自身的产权以支付植林或保育的付出,也是它应该维护的权利。
一般人当然不能主张这些『物质』的产权或管理权。
但身为管理一片土地与人民的法人--政府,要申明这些东西的产权却是可以的。
也因为这样,政府比起一般企业更能不受限的去开发这样的市场:
每一个人都有多少免费呼吸的配额,超过了?就付钱吧。
或是…每一个人都有多少排污水的配额,超过?一样请买。
我们不必定一个过严的条件,游戏规则也可以常常修正…
就像钢铁的定价也是每一年都在修正一般。
只要严格的执行这样的规定,且完全透明公开的让大众知道这规定的价值…
这是一个值得实验的新的政府营运来源--
而这样的财源也若真的可行而下放给民间营运?
那也就表示我们创造出了一个全新的市场了。
当然,这只是我初步的想法。
不要使用到道德的感受,也不必使用『罚』的字眼--
只是政府和人民间,一个合理的交易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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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2.117.40.196
1F:→ FlyinDeath:一样的问题,政府公权力不彰的情况下定什麽都没效... 06/25 20:38
2F:→ FlyinDeath:而且除了你举的少数例子,有太多污染无法定价 06/25 20:38
3F:→ FlyinDeath:结果还是沦为空谈...并不是什麽东西都有办法市场化的 06/25 20:39
4F:推 dymagic:公权力延伸能力有限 委托?代办?这制度本就有瑕疵 06/28 10:00
5F:→ dymagic:加上你住在台湾~如果大家都相信公权力 那麽应该是均富状 06/28 10:01
6F:→ dymagic:平权 状态 ~总之要见效还是以利为基准考量 06/28 10:03
7F:推 FlyinDeath:有利可图不见得需要市场化,市场化在环保可应用的范围 06/29 21:24
8F:→ FlyinDeath:也不多,惩罚性赔偿+检举奖金可能会更适合 06/29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