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nderful (8-19-19-25!!)
看板Policy
标题Re: [讨论] 医疗支出占GDP比率
时间Sun Jun 15 17:02:21 2008
※ 引述《houkoferng (林全部长问候您)》之铭言:
看来houkoferng大是专业人士
先感谢大大帮我复习劳基法!!
个人的心得是
您以後到业界以後, 请仔细观察教室里看不到的
"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差距!!
: 恕删
: wanderful您提到的部分可能需要做更多的厘清与切割
: 1.医疗人员可能要做一次分割,例如医生要把自行开业跟受雇於医院分开,护士
: 药剂师等医疗人员也得切开,因为绑在一起会很难做讨论。
: 比方说自行开业的医师是否有此问题,我个人态度保留。另外,医院内不同
: 层即医生的工作条件是否相同也需要厘清,这也是为何我不赞成统称医疗人员。
医师, 护理人员, 药师, 技术师, 治疗师等薪资如何分离计算, 在下难以comment
就算算出来, 只会有更多口水而已
这点个人就不再谈了, 圈内人冷暖自知...
: 2.如果是受雇於医院的医疗人员,那又牵扯到我国劳动法规与劳动条件的问题。
: 比方说,医疗人员虽适用劳基法,但我国的劳基法的设计其实与医疗工作实际
: 需求有冲突,因此会出现您说的情况。不过先容我更正您一点错误,劳基法
: 并没有对三班制的小夜班与大夜班薪资做出规定,应该只对加班做出规定。
个人并没有说医疗人员适用劳基法
也没有说劳基法有对小夜班大夜班薪资有规范
我只是回应关於"加班"的认定
我的意思是
小夜班, 大夜班都是护理人员的"上班"
医师连续工作48小时是上班与值班
都不是加班
因此统计工时时若刻意忽略此点
当然显示整体医疗医疗人员加班时数少
而薪资部分, 我的意思是
如果你要论工时与薪资,
请把医师连续工作48小时的薪资拿劳基法的加班标准来算
看如果医师被劳基法保障, "实质日间薪资"算起来有多低, "加班时数"有多长
虽然医师不受劳基法保障, 可是如果你拿这个标准来算"的话"
或护理人员轮大夜班用像业界可以拿到的"大夜人员双倍薪"(个人确认麦当劳有)
你可以自己算算医师, 护理人员等"实质日间薪资"有多低...
: 3.值班与加班在劳动法规实务上的解释也不同,加班是指延长工时从事相同
: 的工作,值班是指因特殊状况的待命。除非你有再值班的时候从事与工作
: 相同的劳动,否则值班的薪资是可以较低,甚至可以利用劳动契约规范在
: 内。这点就有赖医疗人员团体去论述,医生的值班等同於从事与平时相同
: 工作。
医师夜间"值班", 是待命, 但是请你实际去看看医师夜间的工作内容
晚上的工作恐怕比白天还多还忙...
monyan大那麽不爽个人就可以理解
这个统计... 跟现实有很大脱节
而完全拿这个统计来讲话
听起来就像"X改会",
"每天关在冷气房, 吃米不知道米价的谈话"
: 此外,诸如医疗成本、医疗市场的合理获利是多少,都还需要更细致的讨论。
: 另外,要如何弥平大众医疗人员或医院A健保的印象也是非常重要,还有政府
: 是不是有维持民众一定程度的基本医疗,如果答案为是那维持一定程度的公共
: 健保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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