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ooto (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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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闲聊] 桃园航空城条例草案
时间Sun Apr 20 21:59:23 2008
※ 引述《zaku7777 (zaku)》之铭言:
: 重申,如果是国家徵收,那也就算了,如果特区真的有需要这块地,那也算了,
: 机场特区需要什麽地就徵到什麽范围,
: 就如同 科学园区 一样,
: 本来设立这种东西,就是会带动周边地皮上涨,那有用条例去阻止地价上涨,
: 这种掐人民脖子的事,一定会出问题,
: "得"与"应"的差别在此,特区大可划大范围,把用得到用不到的地皮全部划入,
: 如果机场特区真的能成功用到那麽大的地皮,或许可以将功折罪,
: 用不到就是养蚊子,土地所有人只能乾瞪眼
我猜测是因为竹科在徵收上面吃过亏
新竹科学园区三期开发
http://www.hsinchu.gov.tw/urbanplan/modules/result/
result/detail.asp?Planid=3
当初竹科没有一次徵收到位 到後来徵地变得很困难
虽然地是私人的 他不想卖你也不能强迫
但实际上原本是低价的山坡地因为竹科关系 地土反而藉机坐地起价(钉子户?)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 以前二重地区也被画在竹科三期里面
结果被规定自此不能盖房舍、不能修建住宅 这当然也是蛮横不合理的
(可是讲白了 没有竹科 这块地大概跟现在苗栗某个山坡一样罢了)
所以後来南科就直接选台糖 而且是一次收了1000公顷
没有徵收私有地问题 也没有分段徵收困扰 一次到位
但毕竟桃园那块地没有这个条件...
看大家站在什麽立场啦!
选择对财团有利的方案 讲好听是积极营造投资环境 讲难听就是图利财团
选择对私人财产有利的方案
就像你说的 本来设立这种东西 就是会带动周边地皮上涨
地是我的 你想要就花更多钱买 也没啥不对
虽然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硬来 但现在对象毕竟是财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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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5.99.13
※ 编辑: mooto 来自: 59.105.99.13 (04/20 22:11)
1F:推 oodh:我觉得这篇提及的 园区的徵地经验可能是条文设记考量的一部份 04/20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