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akalaka (突如一夜春风来)
看板Policy
标题[分享]曾经的反核文章--关於减碳
时间Wed Apr 2 02:03:59 2008
http://teputnbr.ngo.org.tw/page_31.htm
撤销滨南案足可弥补核四改建或停建所增加之二氧化碳 陈椒华
根据近日经济部所
提续建核四理由中,有关核四若改建为火力发电厂,其每年二氧化
碳将增加一千四百万吨一事。王志刚部长所主持的经济部,似乎很在意降低温室效应气体
二氧化碳的排放,希望以此减量来配合国际二氧化碳减量的共识云云,实则经济部一面呼
吁重视二氧化碳减量,一方面却又大反其道,大肆鼓励高二氧化碳排放、高耗水、高耗能
及低产值的石化钢铁业,萧内阁大力主张要开发的滨南工业区七轻、大炼钢厂及八轻等皆
是。
在当时是确有提出减碳的。
只是当时并没有确认所谓「碳交易」「碳权」的名词与定义,甚至於还没形成共识。
高耗能产业无法确实像现今能有「污染者付费」的依据。
如果现今台塑要搞大炼钢,是否当它获得足够的碳权(如向国外购买,或是在国内寻
求如造林与税捐的方式)时,是可以被接受的呢?
这可能需要再思考。
只是当时,就单纯的减碳来说,就是被钉得满头包。
这个文章中的数据,我并未重新估算,所以不能保证其中是否符合事实。
只是给各位分享一下,曾经有的发言中,一些可能被您忽视的部份。
根据滨南环评报告,七轻及炼钢厂分别计画排放二氧化碳量达九百八十三万吨及一千
零七十二万吨;八轻炼油量约为七轻三倍,乙烯产量为七轻三倍,保守估计其二氧化碳约
为七轻之二倍,因此如果全部兴建後,未来二氧化碳总估计排放量约为每年四千万吨。其
实国内发展七轻、八轻已有许多争议之处,加上日前五轻、六轻等因中国之政治因素而相
继减产或停产,新政府通过滨南案之可能性已大幅降低,所以单单撤销滨南案,已足可抵
销停建三个核四改为火力发电厂所产生的二氧化碳。
核四替代案包括改建成利用甲醇发电、改用复循环发电机组等,其二氧化碳排放将比改建
成火力发电厂更低。笔者要强调「核电之高毁灭性」、「台湾无能力处理核废料」、「核
四预定地外,台湾已无适合场址」等皆为现阶段停建核四之理由,我们建议能源多源化政
策应是核能以外之地球能源行将耗尽之後,也无其他有效发电方式後,再来考量核电,
核
四应立即停建才合乎台湾永续发展之原则。
在当时,反核人士是不会与你妥协的(现在...)。
其中的谬误就不想多说了,只是将其关键之处,稍微一笔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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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型社会中,人要是站在M的右边,谁会管M左边的人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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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hn15835163:话说 撤销滨南案会增加多少失业人口(自杀人口?) 04/11 0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