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nDaNcE (舞风客~履虎尾!)
看板PoleStar
标题Re: [公告] 请KENTA板友提出说明,谢谢
时间Tue Mar 9 12:50:44 2010
※ 引述《analyz (玄门形意)》之铭言:
: 推 WinDaNcE:我想请问一下:刑304条强制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吗?谢谢:)
: 第 304 条 (强制罪)
: 以强暴、胁迫使人行无义务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权利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 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罚金。
: 前项之未遂犯罚之。
: 要件如下:
: (1) 强暴、胁迫行为
: 现行通说与实务上认为,本罪之强暴、胁迫是最广义的
: 不以有物理上强制力为限,也不限於对本人为之
: 如对其心爱的宠物为之亦可
: 以合法的手段为之,如报警告官等 皆能该当
: 实务上连按喇叭催促前面的车子开快一点都认为可以该当
: (2) 致生(具有因果关系) 被强制的人行无义务之事
: 或妨害人行使权利之结果
: 只要有此结果,则表示产生意思自由的妨碍
: (3) 隐藏要件:目的手段关连性
: 如果行为目的合法 使用手段在个案中也合法
: 才要审这个要件,就是是否具备关连性
: 比如,向债务人主张还钱否则向民事法院起诉
: 因有关连性所以不该当
: 但如果是向债务人主张还钱,否则向刑事法院检举
: 因不具有关连性,该当本罪
: 如果目的或手段有一不合法(不合於法秩序 或有权利滥用)
: 就无庸审此要件
: 如果是叫人家自己证明自己没错
: 但实质上应该是要自己先证明人家有没有错的话
: 要在法官面前说是合法的手段,恐怕有点难度
: 以上
: 希望有帮助您的理解
感谢您的说明。
其实我的工作内容也会接触到诉讼的部分,
看到有板友熟悉法律,那真是太好也不过了。
有些疑问想在此一并讨教,碍於目前工作中,
这两天下班後有仍须处理两件工作上的重要事务,
所有文章皆已备份,
将於星期六前提出说明。
请大家耐心等候。谢谢~
後续板务上的处置,也请大家给我一点时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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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凤游日耀月帘
云龙缠月舞星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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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WinDaNcE 来自: 219.87.181.90 (03/09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