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j927 (掌声...)
看板Po-pingpong
标题Re: [闲聊] 期末考周将至,给系桌伙伴的加油!
时间Mon Jun 15 16:54:41 2009
给杜辜 (其他如果有修法科的也可以看一下啦@@")
---------------------------------------------------------------------
切入正题前 先说一下 版上如果有人修陈忠五老师的物权
那个 期末请好好加油 第二次期中考 班上成绩不尽理想
虽然呈现常态分布 但 这"常态"似乎往左偏移了一格...@@"
目前老师尚未决定要如何调分...orz
---------------------------------------------------------------------
(1)身份法
好像是已经考完了 那 就不理他了 反正你应该可以的
(2)行政法救济/行政法进阶
不太清楚老师的进度 不过猜一下好了XD
厘清「第一次权利保护」与「第二次权利保护」的内涵以及适用顺序
再者 保护规范理论+释字469号 亦为不可忽略的重点
特别是在邻人诉讼时 什麽情况下 非行政处分之相对人可以救济(重要!!!)
还有之前的很热门的
未循诉愿程序 迳向行政法院声请声请停止执行 此程序是否合法?
(3)犯罪学
犯罪学理论读熟吧 理解 会运用 不要强记
(4)民法物权
朱老师这几年必考一题抵押权 问如何受偿
理解抵押权抛弃、抵押权次序的抛弃、让与、变更...等极为重要
建议看一下修正理由的例子 不然单看定义 保证绝对还是不会用orz
至於另外一题 共有、占有..等都有机会 特别是刚修法的部分
懒得念书 修法条文及理由或草案看一下吧@@"
(5)刑总
相较於李茂生老师 黄老师系偏行为反价(如果以後修李老师的 再告诉你如何写)
所以在写题目时 可以考虑下列顺序
(对了 老师有一篇写刑法解题的文章 可以印来看)
首先厘清 谁的什麽行为可能构成刑法哪一条之罪
接下来是不法
如果是既遂犯
先客观不法 再主观不法
未遂犯则倒过来
客观方面 要讨论什麽行为造成什麽结果 两者是否具有因果关系
再来就是阻却不法事由 切记老师不用客观归责理论
主观则是对於客观不法有无预见或遇见可能性
最後有责方面 这学期应该还没讲到 所以只要写 无阻却责任事由即可
对了 最最最後面 要记得写某人是否成立上面讨论的罪名
(6)法律史
这对你来说应该不难 老师讲得是台湾法律史
不要太夸张写到相反颜色即可XD
先这样 期末加油噜~~~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00.147
1F:推 byakko:耶~大感谢 然後...身分法GG了.... 06/15 20:50
2F:推 Morella:专属文耶>////< 06/16 08:11
3F:推 byakko:行政救济怎嚜看都九十几阿~~~~~~~!!!!!! 06/16 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