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z (i might be wrong)
看板PlayBaseball
标题Re: [问题] 一支锯断的木棒的问题
时间Mon Jan 21 00:31:26 2008
※ 引述《samilover (sami的爱人)》之铭言:
http://blog.yam.com/czBaseball/article/8281554
可能不容易
去找做家具的看有没有人愿意帮你车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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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240.214.207
1F:推 frank123ya:再砍更短XDDDD 01/20 22:04
2F:推 sinja:棒球比赛使用的棒子有一定规格~随意变短是违规的 01/20 22:20
3F:推 macdeng:长度只要在一定的范围内应该都不算违规吧 01/21 00:20
http://online.cpbl.com.tw/rule/CpblRules_R.aspx?srid=31&tit=1.10
规则1.10
(A)球棒必须为平滑之圆型棒,最粗部份之直径不得大於二又四分之三寸(七公分),
长度不得长於四十二寸(一○六.七公分)须用一根木材制成。
【原附注】以接合方式制造之球棒或试用中之球棒除非获得本协会技术委员会对於制造业
者之意图及制造方式之认可,否则於正式比赛中不得使用。凡由金属、木片或竹片接合制
成之球棒,如或本协会之认可则准予使用。
(B)凹头球棒其深度须在一寸(二.五公分)之内,宽度不得超过二寸及小於一寸(五
.一~二.五公分)直径。凹状部份不得着附其他任何物质。
(C)球棒之握把位置不得超过自棒端起十八寸(四五.七公分),其握把部份得包紮或
使用任何材料处理(包括松脂等)使适合掌握,但任何使用之材料包括松脂,裁判则认为
有超越十八寸之限制,则该球棒於比赛时不得使用。
【附注】击球员於使用中或使用後被裁判员发现该球棒不符合本项之规定,不得以此为由
,宣判出局或勒令退场。
(D)除非经本协会之认可,於比赛中不得使用着色球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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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按照中华棒协的规则
没有说不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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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ash's cabinet / crash的球具柜
棒球球具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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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57.92
4F:→ samilover:谢谢CZ大ㄉ解释 所以我的棒子锯短并没有违反规则 01/21 12:11
5F:→ samilover:如果像图中大大一样用砂纸磨 我需要用到颗粒多大的砂纸 01/21 12:12
6F:→ samilover:才会比较适合磨平一支木棒 01/21 12:13
7F:推 konerko:你需要的是砂轮机吧XD 01/21 1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