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ckwoods (屋阿阿阿阿~~  )
看板PlayBaseball
标题Re: [问题] 球场上冲撞的问题
时间Tue Jul 24 17:22:17 2007
※ 引述《liangrsi (easy la~)》之铭言:
: 学生垒球为了安全性,有个不成文的规定
: 就是跑者回本垒时,踩好球带就算得分(在本垒旁边)
: 而捕手接到球是踩本垒板,跑者进本垒前的三尺线
: 还未踩到好球带,球先到,就不用触碰跑者
: 这样来避免冲撞,保护球员的安全
: 现在问题来了,有个情况是球跟跑垒员几乎同时间进本垒
: 而防守方球传偏了,捕手往跑垒员这边靠过来(占到跑垒路线)
: 导致撞在一起,对方捕手脸上去缝了几针,看起来没什麽大碍(我自己觉得XD)
: 今天跟对方调解是想要赔偿对方医药费1300多
: 但是对方家长不肯,硬是说这是不合理的冲撞,是过失伤害
: 要求赔偿一万元的美容费,三万元的精神赔偿费用
: 他们说如果不服,那就法院见
: 因为身边懂法律的....没有,所以想上来问看看
: 像球场上的这些不小心,他们要在法院谈的话,哪边比较有优势?
: 因为对方很强势,一付就是"反正你就是过失伤害嘛"
: 其实还满不舒服的,能否请大家给个意见or建议的
: 如果有经验的,也分享一下吧!感谢<(_ _)>
小弟尚未念出师 但在这里提供一些意见
首先 过失伤害一词应属刑事责任
但是如同推文所述 运动过程中的碰撞有可预见性
如果大家打球前还要先集合来约定运动伤害的规范
那...囧
而原PO的行为比较近似民法上的侵权行为损害赔偿
但是这样的冲撞是否构成重大过失要件
就必须视法官的认定
PTT有LAW版提供法律谘询
可以给原PO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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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15.214
1F:→ liangrsi:嗯嗯嗯~~感谢回覆 07/24 2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