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allan (闪云)
看板Pisces
标题Re: [闲聊] 双鱼的你怎麽看这次自杀事件
时间Fri May 5 11:36:47 2017
对这事件没啥太大的关注
硬要说的话看笑话的成分比较大
不管是操弄者也好被操弄者也好各种愚蠢的反应与行为实在相当下饭
1F:→ punck: 不去探讨为什麽社会会变成这麽腐败 为啥有这些人在当老师 05/03 18:30
2F:→ punck: 然後这些人造成异性的社会问题,也没有法律可以制裁他 05/03 18:31
3F:→ punck: 然後後果要当事者全部承担 无法承受就只好去自杀了05/03 18:31
4F:→ punck: 那我们要法律 警察 检察官 法官要干什麽?为难小市民吗05/03 18:33
5F:→ punck: 今天说证据力不足,所以不起诉05/03 18:34
6F:→ punck: 已经过了追溯期,所以不起诉,05/03 18:34
7F:→ punck: 这就是中华民国法律教我们的事情05/03 18:34
通常情况下法律概念很简单
你能证明有我就相信有,你不能证明有我就相信没有
所以你说A有罪,那就证明吧
证明不了那A就是无罪
所以为啥常常有罪判决都会有一句「罪证确凿」
说起来很简单,直接来个实例操作吧
A女告B男诱奸←成立要件是"诱"跟"奸"
说是这样说,但通常只要确定有发生性行为
十件里有八件会采信女方主张
一件是一看就觉得是男女朋友分手吵架那种
还有一件就是我们现在谈的这种
不管怎样,A主张被B诱奸
那就是要证明A有跟B发生过性行为,且是违反意愿或被蒙骗的状况下
B男拿出影片证称是A女自愿与B男发生关系
且过程中无反抗亦无口头表明拒绝
你看B这麽诚实地承认有跟A发生性行为
还拿出自拍影片证明「我们真的相"爱"过」
於是你觉得这麽诚实坦率的人说「我没骗过A」这句话不可信......
嗯嗯嗯好吧我就当大家都是曹操一分一秒都没相信过任何人好了
但只是怀疑没有用,要证明你的怀疑是真的阿
A女必须举证自己是受到诱骗或胁迫
但这部分往往就是最难举证的
你是存心要骗人的你会留下把柄吗?
何况说出口的话放出去的屁,噗的一声就没了
没有录音录影没有人证物证怎麽证明谁说过什麽话
我说蓝月曾经恐吓我不可以出来选板主否则要切我GG
然後你们就信了?
那你们到底是曹操还是刘禅阿?
A女无法举证,於是法官判A女败诉
法官只是个普通人
证据摆在眼前他才相信你说的事真的存在
何况证据拿出来他还会调查半天确认证据是真的才要相信
真要说我还觉得法官比你们更像曹操
回过头来说
光凭怀疑就说人有罪
不过就是自以为正义罢了
早三千年前尚书一句「罪疑惟轻,功疑惟重」都比你们这些乡民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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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谈谈为啥林父说律师建议不要告吧
接着B男的妻子C女出面告AB两人通奸
通奸就是已婚人士与伴侣外第三人发生性行为
不管是约炮还是援交,甚至是约好交换事後反悔
你的牵手去外面跟人搞过,你就是可以用这罪名把搞过的人一次告好告满
A女因为前面曾提告B男诱奸
等於自承自己与B男有通奸事实
前面B男也拿出影片证明B搞A搞得好开心
然後B男开个虚伪恶心的记者会公开道歉
C女脸色铁青地接受道歉公开表示宥恕并对B男撤告
中华民国法律之伪善阿......
相信各位愿意真心原谅家人只是一时大意不慎晕船才犯下这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误
但外面带坏你家人的小坏坏还是要受到惩罚
所以明明是一男一女发生性行为但是可以只处罚那个狐狸精/小狼狗喔
於是法官判A女通奸有罪确定,但是B男可以继续逍遥,顶多跪跪算盘
通奸如果不除罪
A女为了让B男跪算盘自己要冒坐牢的风险
搞不好B男御妻有方还连算盘都不用跪
保洁你说A女要不要支持通奸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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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题的根本不是无罪推定原则
而是一堆看似符合人理伦常却根本只是河蟹的愚蠢例外规定
因为民国2X年编撰民刑法的时候
预想的是个人人尊崇四书五经、讲究礼义廉耻的纯朴社会
而不是现在这个是非倒错、因果逆乱的垃圾鬼岛
如果上天给了双鱼座如此敏锐的感受力与观察力
却还整天只会靠北东靠北西连问题症结点都抓错
那还是不要跟我说你多支持人权多有正义感
那只是佐证你正在用你自以为的善意,铺成我眼中的无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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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又如何?否又如何?
这是是非非
原是万事万物缘起缘灭起的头
却又丝丝缕缕纷纷扰扰分不清
怎叫我好生理得? 即兴创作-醉世梦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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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推 conundrum: 其实能够理性分析的人不如你想像的少,而是很大一群 05/05 12:57
9F:→ conundrum: 但是为何大家已经推测就此方面在法律上不见得有优势 05/05 12:58
10F:→ conundrum: 但是还是愿意花精神花时间投资在此事上,建议多从不同 05/05 12:59
11F:→ conundrum: 角度来观察更深入理解整件事,因为如果这件事情可以像你 05/05 13:01
12F:→ conundrum: 所阐述就可以诠释的话,那就真的太简单了 05/05 13:03
13F:→ samallan: 是真理性还是假理性?别说笑了 05/05 14:20
14F:→ samallan: 考试写错争点方向还有同情分,实际诉讼就只有败诉 05/05 14:23
15F:→ samallan: 我从头到尾都在鞭嘴错方向的愚蠢,你还在那边「请看看 05/05 14:27
16F:→ samallan: 热血下的真心」 05/05 14:27
17F:推 rondo21: 没有诱奸罪... 05/05 15:02
18F:→ samallan: 我当然知道没有诱奸罪这条文,讲太专业又有人要靠北这是 05/06 02:06
19F:→ samallan: 专业的傲慢与知识的卖弄了 05/06 02:06
20F:推 kindaidiot03: 推一楼 05/06 02:16
21F:→ kindaidiot03: 就算败诉我也不觉得怎样 这件事已经不只有法律层面 05/06 02:16
22F:→ kindaidiot03: 下去做定案 还有太多其他面向可以探讨了 所以大家才 05/06 02:16
23F:→ kindaidiot03: 一直专注於细节吧 05/06 02:16
24F:→ samallan: 那.就.不.要.靠.北.法.律 05/06 02:51
25F:推 conundrum: 靠北法律又如何?法律本来就不是完善的,是人制定的 05/06 10:35
26F:推 treetwoone: 推S大,写得很精辟,只是我们一般[名粽],都以情,理,法来 05/08 10:53
27F:→ treetwoone: 论述事情,所以和您法,理,情的文章会有些不好消化,毕竟 05/08 10:56
28F:→ treetwoone: 没有您专业的论述,也很难从一般文章里去理解[法]是甚 05/08 10:57
29F:推 treetwoone: 麽,不过您的专业让您有些傲慢的取笑我们愚蠢,当然名粽 05/08 11:03
30F:→ treetwoone: 是不能放弃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所以提待S大的专业可以再 05/08 11:06
31F:→ treetwoone: 温柔一点,在不失专业的[法理]层面里,给我们一些笑容吧 05/08 11:10
32F:推 treetwoone: 一开头的[笑话]和[下饭],小弟情绪都乱了,好想吃粽子.. 05/08 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