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inda ( )
看板Pingpong
标题Re: 台大盃邀请函
时间Sun Apr 8 11:51:00 2007
※ 引述《Matoi (法律与道德的等成本线)》之铭言:
: ※ 引述《panchihyu (winner)》之铭言:
: : 3.参加过93、94学年度大专盃者不得参与此比赛
: 请问一下,为什麽4/01的文章是参加今年度大专杯者不得参加
: 到了4/04号又变成参加93、94学年度大专杯者不得参加比赛?
: 现在都民国96年了,为什麽还要去规范到93的事情呢?
: 当完兵回来也两年没打球了,
: 这样规定实在是很没道理啊?
这边提供给桌球社学弟妹参考
过去社团订定的比赛规则曾限制「去年参加过大专盃」或「三年内参加过大专盃」
所以我倒是不觉得这次比赛的规范有什麽奇怪的
只是要对限定去年或是三年前参加过大专盃的条文做修正罢了(因为前後不一)
像是去年北医盃也是有开放一个校队名额可以参加
所以一切规矩是由主办单位所认定
我帮桌球社的解释如下
社团和校队之间的差异大家都很清楚
社团总是要保护「社团学生」的权益~
总不能苦练一个学期参加比赛却被校队等级的轻松砍好玩~(这很伤心...><)
就我对「校队程度」的了解 桌球这种东西其实身体都会自动记忆
也许很久没打 但是稍微操个一两个礼拜或是一个月就可以回复程度许多
可能没办法完全恢复 但是要电一般社团等级的绰绰有余
恩 应该就是这样吧
其实最近几年的比赛经验得知(我直接讲开了)
有很多法律漏洞可以钻 像是在职进修啦、在规定年限外参加过大专盃者
甚至找现役的来冒名顶替(我看过好几次 只是不想撕破脸得罪学校...)
像是我打的法桌也曾找规定年限外的校队帮忙打~
(自爆中...那次真的缺人不得不找...还差点被裱到不能打比赛...也是有风险的...)
不过一般来说各校社团应该都会有个默契 就是法律漏洞不要找太多个...
恩 大概就是这样
原PO就看桌球社怎麽处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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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0.112.247.216
※ 编辑: yinda 来自: 140.112.247.216 (04/08 11:52)
1F:→ lej:推... 身体是诚实的.. 哈哈 04/08 13:56
2F:→ itziris:谢谢学长的建议哦 : ) 04/08 2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