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jbulls (夜晚的星星已不再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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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限速标示挡个正着 驾驶无端超速
时间Mon Oct 31 10:41:34 2011
「根本就是陷阱,用路人一不小心就被拍到超速。」屏东县宋姓读者投诉本报,南二高平
面道路处处陷阱;他说,沿线人少、住户更少,速限40公里,执勤员警还将前有自动测速
照相告示牌斜插在水沟上,让驾驶人稍不小心就被拍到超速照片,警方无疑「抢钱」。
屏东县里港警分局长林献力昨天表示,九如、盐埔以南的南二高平面道路,是单车国道,
可能因此限速40公里。员警执勤须依规定在执行拍照点前方100公尺竖立「前有测速照相」
的告示牌,提醒驾驶人减速,避免引起争议,未来会严格要求执勤同仁遵守这项规定。
宋姓读者昨天表示,南二高下麟洛交流道经下方平面道路到客家文化园区,时限50公里,
往北不到两公里,到长治交流道、盐埔、九如等乡,沿线住家少,车辆也不多,速限却为
40公里;他说:「客家文化园车辆不少,都限速50公里,人少、车少的路段速限反而更低
,没道理」。
他表示,更绝的是,限速标志「躲」在路灯杆後方,驾驶人根本不知该路段限速只有40公
里,稍踩个油门就60公里,容易超速;有人在同一地点就被拍4次,损失惨重。
宋姓读者指出,另在盐埔乡洛阳到九如乡段,因没有地点可以竖立「前方有测速照相」位
置,员警竟然将告示牌斜插在排水沟上,让驾驶人搞不清楚状况,而被拍下超速画面。
【2011/10/31 联合报】@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6/668574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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