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p012767 (还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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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05夏季大物盃垒球竞赛规则
时间Tue Mar 29 21:11:08 2005
2005夏季大物盃垒球竞赛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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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赛日期:中华民国九十四年五月十四、十五日。
二、比赛场地:自强垒球场(甲)、自强操场(乙、丙)。
三、报名人数:每队赛前登录人数为二十人。
四、比赛制度:第一天预赛采循环赛制,第二天决赛采单淘汰赛制。
五、奖 励:获得前四名的球队,由大会颁发奖盃以资鼓励。
六、比赛用球:
七、比赛规则:采用中华民国最新慢速垒球规则。
〈详见大物盃网站〉
八、比赛规定
〈一〉比赛以三好四坏,七局制,每打席由一好一坏开始。
〈二〉四局结束两队相差十分或五局结束两队相差七分,则比赛提前结束。
〈三〉第一天预赛以打满七局或六十分钟为限制,若分出胜负由裁判宣布比赛结束。
(若已打满七局或已打满六十分钟仍平手,则延长至分出胜负。)
〈四〉每组取前二名晋级第二天赛程,若有胜败成绩相同之情形,先比总失分,再比总得分,最後才丢铜板决定何队晋级。比如说,若三队胜败相同,无论是三抢二或三抢一个晋级名额,三队"一起"先比总失分,取前二名或前一名,若仍相同,再比总得分,最後才丢铜板。
〈五〉第二天比赛以打满七局或七十分钟为限制,若分出胜负由裁判宣布比赛结束。
(若已打满七局或已打满七十分钟仍平手,则延长至分出胜负。)
〈六〉比赛时球落在有效区域内皆为Free-base。场地设有全垒打标线,越过即为全垒打。若球落点在场内,但滚出场外或使守备员无防守机会则判定为Two-base(此标准由裁判判定)。球滚出死球线为死球Pass one。
〈七〉开赛前双方猜拳决定先攻与先守队伍。
〈八〉参赛队伍请於比赛时间前30分钟向检录处报到,领取order和身分查核。若上一场比赛提早结束且下一场比赛两队已到场准备,大会得以宣布比赛提前开始。
〈九〉根据公布的比赛时间为准,该队迟到超过十分钟以弃权论。
〈十〉若参加队伍弃权或被大会取消资格,该场比赛以七比零计分。
〈十一〉裁判得以在赛前视现场情况做适度的规则改变。
〈十二〉如有不尊重裁判的行为,该队取消比赛资格。
九、申 诉:
〈一〉有关竞赛场所发生的问题(含运动员资格问题),必须於开赛前三十分钟,以书面提出,经领队或教练签章向大会提出。
〈二〉申诉以大会审判委员会之判决为终决,各队不得异议。
十、注意事项:
〈一〉各队需自备手套、球棒及护具等。
〈二〉打击者与跑垒者请务必戴上头盔。
〈三〉为求安全,球员不得穿着金属钉球鞋。一经举发,取消该球员上场资格。
〈四〉投手到本垒板距离为十五点二公尺。
〈五〉好球带为长一百公分、宽七十五公分方布,只要球落下砸到即为好球。砸到本垒板三角部分 也是好球。
〈六〉回本垒时需踩本垒板,踩好球带不算。
〈七〉回本垒时跑者进三尺线内,捕手接到球不用触杀,即Out。
〈八〉禁棒名单:DeMarini Dark
Louisville Slugger SB 105 Catalyst
Miken Ultra (Balanced)
Miken Ultra (Maxload)
Miken Ultra 2
Mizuno Blur Advanced Series(MZC8可用)
Worth XWICKX
〈九〉其它规则方面请依照中华民国最新慢速垒球规则。
十一、本章程如有未尽事宜,得由大会随时修订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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