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tt3 (玉米蛋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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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100水源之美摄影大赏(首奖一万五千元8/21-10/22)
时间Thu Oct 13 12:47:44 2011
为提倡水源特定区之水源生态保育,邀请全国摄影好手透过镜头捕捉水源保护区、台湾水
库的美丽风景及自然生态,见证水源区内的美景与生态,留下美好的影像纪录。
报名简章下载处:
http://wwwwec.web.ntut.edu.tw/files/14-1031-22611,r33-1.php
一、连络单位:
指导单位:经济部水利署
主办单位:国立台北科技大学水环境研究中心
二、参加对象:
对摄影爱好人士皆欢迎踊跃参加,不限本国国民。
三、竞赛主题 :
以「水源之美」为创作发想,拍摄地点限制以全国113处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实景为主
,题材利用自然景观或生态,着重水资源保护所促成优美环境及人文之呈现。
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资讯网址:
http://welfare.wra.gov.tw/publicize/3/1/1.aspx
四、作品规格:
参选作品限100年拍摄之作品。
请以8x10寸相片参赛,并附上500万画素以上之作品数位档案光碟。
参赛作品不限相纸厂牌,可以彩色负片、彩色正片、黑白负片及数位相机拍摄。
不得合成。
参选作品上请勿书写作者姓名(含笔名、代号…等),亦不得加注任何记号。
参选作品不得插点加大档案,或经加色、加字、彩绘、叠片、护贝、装裱、留白边或画边
等,不收连作。
所有参选作品恕不退件,请自行备份。
五、评选
由主办单位就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有未符简章规定,经通知限期补正,逾期不补正或
补正仍未齐全者,均不予受理。
参选作品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专业人士及本署代表组成评选会评选之。
评选委员认为参选作品未达水准,得决议奖项从缺或酌减录取名额。
评审标准依构图创意30%,意境表达30%,摄影技巧20%,主题内容20%为四大评审要点予以
评选。
参选者须尊重评选会之决议,对评选结果不得议异。
本竞赛收件之得奖作品於民国100年10月初於网站上公布,并配合经济部水利署之节约用
水绩优表扬活动,进行颁奖表扬。
六、奖励方式 :
1. 评选金赏奖一名,银赏奖一名,铜赏奖一名,优选5名,佳作30名。
奖项 名额 奖金 备注
金赏奖 1名 新台币15,000元 奖状一张
银赏奖 1名 新台币10,000元 奖状一张
铜赏奖 1名 新台币5,000元 奖状一张
优选 5名 新台币2000元 奖状一张
佳作 30名 新台币500元 奖状一张
● 参赛作品未达标准,奖项得以从缺
● 奖金支付时,须依税法相关规定代扣所得税。
七、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民国100年08月22日至民国100年10月22号。
收件地址:请详细填妥报名表1式1份(附件一),连同参选作品1式1份,挂号寄送到10608
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三段一号 国立台北科技大学水环境研究中心 林容安小姐收,须於
信封上注名「一○○水源之美摄影大赏」。
邮寄前请先行妥善包装保护,并以挂号邮寄,如因邮递过程中不可抗力因素致生任何损害
,主办办单位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连络人一:林容安 Email:
[email protected]
连络人二:刘瑞祥 Email:
[email protected]
连络电话:(02)87719190
4. 凡送件参选者即视为同意本简章之规定,且均视为同意主办单位另行公布之附属规定
。
八、着作权相关事项:
参选作品经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者,由参选或得奖者自负相关法律责任,并
赔偿主办单位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主办单位即撤销其参选与得奖资格,并追回奖金:
1、 抄袭他人作品,或冒名顶替参加者。
2、 参选作品曾公开发表者。
3、 参选作品曾参加其他比赛或徵选获奖者。
得奖作品之着作人应於公布得奖名单後,於主办单位通知期限内,以书面同意将得奖作品
之全部着作财产权无条件授予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拥有不限时间、地域及次数重制、散布
、改作、编辑、公开展示、公开播送、公开传输全部或部分得奖作品之利用权限,主办单
位并得再授权予第三人,着作人保证不对主办单位行使着作人格权,且主办单位不需再支
付任何费用。着作人届期未完成授权者,主办单位得撤销其得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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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2.104.17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