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iscobear (disco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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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资讯] 2011桐花摄影比赛 徵选简章
时间Thu May 26 23:35:48 2011
※ [本文转录自 photo 看板 #1DtdC1kE ]
作者: discobear (discobear) 看板: photo
标题: [资讯] 2011桐花摄影比赛 徵选简章
时间: Thu May 26 23:34:16 2011
2爱恋桐花100风情~2011桐花摄影作品徵选活动
徵选简章
o活动目的:每年桐花缤纷的季节,仿若夏天雪季般的美景,我们期待透过镜头,捕捉到永恒的瞬间,展现「爱恋桐花100风情」的百大美景与视觉飨宴。
o主办单位:行政院客家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
o创作主题:以下主题择一
1. 「2011客家桐花祭」艺文活动剪影
2. 客庄桐花自然生态之美
3. 桐花与客庄人文史蹟
o报名资格:
1. 凡居住於中华民国台湾地区之居民均可参加(含离岛地区居民及居留台湾之外籍人士)
2. 本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之相关作业人员,及本活动受邀之评审委员,皆不可参赛。
o参赛规则:
1. 每一人的参赛作品最多5件,且须符合创作主题规格之单张作品。
2. 参赛作品需为2011年拍摄之作品。
3. 传统相机与数位作品皆可参加(使用数位相机者,须六百万像素以上,解析度2000X3000dpi以上,规格为JPG档或TIF档,以一次拍摄完成之作品,不得进行任何後制作)
4. 参赛作品一律冲洗放大至6x8寸(或长边不超过8寸)照片1张,彩色、黑白、光面、雾面照片不拘。每件作品背面应贴填妥报名表,表内各项资料应填写详细,未符合规定办理者不予受理,一份报名表以一张作品为限。
5. 须将作品储存於CD或DVD光碟片(档案格式JPG或TIF均可),传统相机拍摄者,於确认得奖後,经通知需缴交原稿底片。
o报名方法:
完成「线上报名」阴挂号寄出「送件资料」至指定收件地址阴确认「承办单位」收到资料阴完成报名作业。
A. 线上报名:
请先至「爱恋桐花100风情」摄影比赛活动网站(
http://2011hakka.hmg.com.tw),线上填写报名表。
B. 通讯报名:送件资料如下(报名截止日前需挂号送达收件地址,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轩 「报名表」1份。
轩 参赛作品冲洗放大至6x8寸(或长边不超过8寸)照片1张。
轩 「着作财产权让与同意书」1份。
轩 参赛作品档案光碟片1片。
o收件时间:2011年3月15日~6月30日止。送件信封上需注明参加『2011桐花摄影作品徵选活动』,一律以挂号邮递送件,以邮戳为凭,逾期不予受理。
o收件地址:台北市104民生东路二段141号7楼,「2011桐花摄影比赛作品徵选活动」专案小组收(联络电话:02-25181133转3410、3416)
o评选方式: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摄影专业公正人士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参赛作品之评审作业。
o评分标准:构图创意40%,意境表达30%,摄影技巧20%,创作理念10%。
o活动奖项:
首奖1名:奖座乙座,奖金3万元。
二奖2名:奖座各乙座,奖金各2万元。
三奖3名:奖座各乙座,奖金各1万元。
优胜4名:奖状各乙面,奖金各5,000元。
佳作10名:奖状各乙面,奖金各3,000元。
入选80名:奖状各乙面,奖金各2,000元。
o得奖须知
1. 得奖者名单将於本活动网站公告,并且以电话或e-mail通知得奖者,未得奖作品不另通知。
2. 得奖者应於接获承办单位电话或e-mail通知後七日内,交付得奖者身份证正反面影本、得奖作品原始底片或数位原始档光碟(600万像素以上的JPG档或TIFF档),逾期未缴或缴交不全者,视同放弃入选资格。
3. 前三名得奖者,每人限得一奖。各奖项奖金均依所得税法规定预先扣缴所得税。
4. 得奖者须配合参与颁奖典礼,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o着作财产权相关事项
1. 参选作品须为自行创作,限未经发表或出版者,且无发生侵害第三人着作权利之情事;如有抄袭、重制、侵权、诽谤或违反其他法令等情形,除取消入选资格、追回奖金外,将由参赛者自负相关法律责任。
2. 得奖作品着作财产权让与本会所有,作者应於送件时检附「着作财产权让与同意书」,且得奖後不得对本会行使着作人格权。
3. 本会拥有得奖作品自由运用之权利(包括出版、着作、公开展示、发行各类形态媒体宣传及其他自由使用之营利及非营利权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
4. 得奖者不得私下将此着作财产权让渡予第三者,若发生此等情事,主办单位得随时取消其得奖资格,追回已颁发之奖金与奖状,并赔偿本会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
o其他注意事项
1. 参赛作品寄出前,请详加检查,资料不齐者,不列入评审。
2. 参赛作品请自行保留备份,所有参赛作品不论得奖与否均不退件。邮寄作品时,请自行妥善包装保护,参赛作品如因邮递过程或不可抗力因素致生损害,主办、承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3. 参赛作品如有不符参赛主题或违反善良风俗者,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资格,有关引发之争议,并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4. 若参赛作品未达水准或不符徵件精神,奖项得以从缺。
5. 凡参赛视同认可并接受简章之各项规定。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补充或修正,最新活动消息请随时注意活动官网之公告,并以官网公告为准,本简章相关事项如有疑义或其他未尽事宜,本会保有解释及变更之权利。
活动网址:
http://2011hakka.hmg.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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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的无名图文日志→
http://www.wretch.cc/blog/cherry880088
能的话去看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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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discobear 来自: 111.240.217.51 (05/26 2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