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bbriin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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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基隆MiTy-Tour流金岁月摄影比赛
时间Fri Oct 23 10:28:56 2009
基隆市政府在这次国际旅展的摊位有举办一个摄影比赛,欢迎大家踊跃投稿,奖金奖品
都很丰富欧~~
以下为比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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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赛主题
具原创性之摄影作品,能够展现基隆风景之美之作品。作品中必须有人和景物出现,
且景色需清晰可辨为基隆景色。
二、主办单位
基隆市政府
三、执行单位
泰可联合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四、参加资格
国内外爱好摄影人士皆欢迎参加
五、作品规格
将作品烧制成光碟,档名格式为姓名ˍ作品名称,范例:王大同ˍ情人湖畔。需600
万画素以上,解析度2000dpi×3000dpi 以上,不得插补点,格式为JPG 或是TiFF档案
之原始档(可看出相机EXIF 资讯);彩色、黑白、正片、负片、传统或数位不拘。
将光碟、展出同意书及作品资讯表於截止日前邮寄至执行单位。
六、收件日期
自2009 年10 月21 日起至2009 年10 月27 日止截止收件(挂号邮寄,并以邮戳为凭)
七、 收件地点
台北市106信义路四段307号10楼『泰可联合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TEL:(02)2705-4399
信封上请注明「基隆MiTy-Tour流金岁月摄影比赛」字样。
八、评 审
於国际旅展期间(2009年10月30日~2009年11月2日)由民众公开票选。
九、得奖公告
2009 年11 月2日下午5时整於国际旅展(基隆MiTy-Tour流金岁月馆)公布票数结果。
并於七天内公布於基隆市观光旅游服务资讯网与Mi-Ty Tour网站上
www.mitytour.com.tw,另以电话及电子邮件通知得奖者。
十、 奖项及名额
最高奖金新台币三万元。
十一、 附 则
1.参赛作品应符合比赛题材规定,以未曾公开发表者 (公开发表之定义:平面出版、公
开展览、网路发表包含部落格、参加摄影比赛入选佳作以上者,其他参赛者有举证之
权利与义务,并对主办单位之判定,参赛者不得有异议。)
2.参赛作品限为参赛者本人之创作,且拥有完整之着作权,严禁一稿多投、翻拍、转贴
、剽窃或抄袭,作品亦不得经电脑後制、合成、加色、加字以及彩绘。若有第三人对作品
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除取消得奖资格(奖位不予递补)并追缴奖金
外,其违反着作权之法律责任由参赛人自行负责,概与主办单位无关。
3.主办单位拥有对参赛作品审查之权利。严禁内容涉及侵害他人着作财产权、色情、暴
力或有妨碍社会正当风气之图像或文字。
4.每人参赛作品不限,但为公平起见,每位中奖人仅限得奖乙次,不得重复中奖。
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件,参赛作品一律挂号邮寄;截止以邮戳为C若因邮递或不
可抗力致生损失,主办单位恕不负赔偿责任。
5.得奖作品及其原稿底片或数位档案之着作财产权,自公布得奖日期起无条件授权主办
单位-基隆市政府交通旅游处。主办单位享有不限次数、时间、方式使用之权利,均不另
予通知及给附报酬。但参赛者仍保有作品之着作人格权。
6.参赛者视同认可并接受本活动之各项规定;未尽事宜,主办单位有权适时补充或修正
,将以最新公告为主。活动相关方式及公告请至基隆市政府交通旅游处网站查询:
www.mitytour.com.tw/。
7.请参加者务必留下正确联络方式,以利办理得奖作业。
8.主办单位保留对活动规则、奖项、抽奖时间及得奖公布等的修改权利,修改後不另行
通知,不愿遵守活动规定者将不具参赛资格。
9.各奖项之奖金均依所得税法规定,扣缴税款。
执行单位:泰可联合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联络电话: 02-2705-4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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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0.69.46.253
※ 编辑: sebbriina 来自: 210.69.46.253 (10/23 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