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nc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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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情报] 104年防制就业歧视摄影作品徵选比赛
时间Mon Aug 10 16:57:39 2015
花莲县政府104年防制就业歧视摄影作品徵选比赛~延长报名时间至8/17
1.目的:本府为推动职场平权,加强各界对於性别工作平等法及就业歧视内容之认知
,保障职场工作平权,消除性别及就业歧视,赓续本府101防制就业歧视摄影徵件活
动,获得热烈回响,拟办理本县第二届防制就业歧视摄影徵件活动,持续运用媒体
、网路、数位等行销方式,推动本宣导计画,创造更多友善职场环境。
2.指导单位:劳动部
主办单位:花莲县政府
3.创作主题:拍摄者可参阅就业服务法第5条:「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 平等,雇主对
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出生地
、性别、性倾向、年龄、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碍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
以歧视」之16项规定之1者作为拍摄主题。
4.报名资格:欢迎各界人士及自由创作者,以个人名义踊跃投件报名,年龄不限,未
成年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於【报名表】上签名同意,始得符合参赛资格。
5.比赛规则:
(1)每一人的?赛作品最多5件,且须符合创作主题规格之单张作品。
(2)?赛作品需为民国104?拍摄之作品。
6.传统相机与数位作品皆可?加(使用数位相机者,须八百万像素以上,规格为JPG档
或TIF档,以一次拍摄完成之作品,?得进?任何後制作,连作不收)。
7.参赛作品原始档画素品质须在800万画素(3360 x 2460)以上之JPG档或TIFF档,并
以相纸冲印输出8×10英寸之彩色、黑白、光面、雾面照片?拘,不得留白边,未填完
整者不予评审,并连同作品电子档烧录成光碟,每件作品附上300字以内的作品创作
说明、理念等,让评审能更清楚了解创作想法,未附作品创作说明者,等同作品资格
查未合格,表内各项资料应填写详细,未符合规定之作品不予受理,1份报名表以1张
作品为限。
8.确认得奖後,经通知须将作品储存於光碟片(档案格式JPG或TIF均可)缴交,传统
相机拍摄者,经通知需缴交原稿底片。
9.徵件时间:
预定104年6月16日起~8月17日止(视实际情形调整),送件信封上 需注明参加104年
摄影作品徵选活动,一律以挂号邮递送件,邮戳为凭, 逾期不予受理。
10.评选方式: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摄影专业公正人士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参赛作品之
评审作业,参赛者对评审委员之评审结果,不得有异议。
11.评分标准:主题契切合40%、情境创意30%、摄影技巧20%、拍摄构图10%。
12.活动奖项:
(1)第一名1名:奖座1座,礼券30,000元。
(2)第二名1名:奖座1座,礼券各20,000元。
(3)第三名1名:奖座1座,礼券各10,000元。
(4)佳作12名:奖座各1座,礼券各5,000元。
13.得奖须知:
(1)得奖者名单将於本活动网站公告,并且以电话或e-mail通知得奖者,未得奖作品,
不另通知。
(2)得奖者应於接获承办单位电话或e-mail通知後7日内,交付得奖者身份证正反面
影本、得奖作品原始底片或?位原始档光碟(800万像素以上的JPG档或TIFF档),逾期
未缴或缴交?全者,视同放弃入选资格。
(3)前三名得奖者,每人限得一奖,各奖项奖?均依所得税法规定预先扣缴所得税。
(4)得奖者须配合参与颁奖典礼,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14.着作财产权相关事项:
(1)参选作品须为自行创作,限未经发表、参赛或出版者,且无发生侵害第三人着作权
利之情事;如有抄袭、重制、侵权、诽谤或违反其他法?等情形,除取消入选资格、
追回奖金外,将由?赛者自负相关法规责任。
(2)得奖作品着作财产权让与本府所有,作者应於送件时检附「着作财产权让与同意书
」,且得奖後不得对本府行使着作人格权。
(3)得奖作品着作权归本府所有,拥有得奖作品自由运用之权?(包括出版、着作、公开
展示、发行各种形态媒体宣传及其他自由使用之权利),不需另行通知及致酬。原着作
者可享有姓名表示权。
(4)得奖者不得私下将此着作财产权让渡予第三者,若发生此等情事,主办单位得随时
取消其得奖资格,追回已颁发之礼券与奖牌,并赔偿本府因此所受之全部损害。
15.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寄出前,请详加检查,资料不齐者,不列入评审。
(2)参赛作品请自行保留备份,所有参赛作品不论得奖与否均不退件。邮寄作品时,
请自行妥善包装保护,参赛作品如因邮递过程或不可抗力因素致生损害,主办、承
办单位不负任何责任。
(3)参赛作品如有不符参赛主题或违反善良风俗者,主办、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参赛资
格,有关引发之争议,并由参赛者自行负责。
(4)凡参赛作品未达水准或不符徵件精神,奖项得以从缺。
(5)凡?赛视同认可并接受简章之各项规定。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补充或修正。
16.本计画如有未尽事宜,主办单位得不经通知随时修正或补充之,本府保有解释及变
更之权利。
活动相关事项可上 花莲县政府全球资讯网 查询
0http://www.hl.gov.tw/bin/home.php
※若有疑问请电洽主办单位:花莲县政府社会暨新闻处劳资科 吕小姐
电话:03-8225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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