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oke (你不懂我的烦)
看板PhotoCritic
标题Re: [讨论] 谁是摄影着作人 ?
时间Sun Apr 15 02:43:41 2012
感谢各位的回覆 ~
之前在 mobile01 的痞子英雄事件里面吵过的问题,其中 p 兄回覆的内容,
让我觉得其实满有道理的 ~ (尽管这其实像在砸摄影师自己的脚)
请大家先看一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57&t=2498231&p=121
1210 楼我在其中所引的两个 p 兄在文中引的判例 ~
在这之前 p 兄也提起过,"着作权保护的是着作的概念" 这件事情 ~
以着作权保护的是概念来说的话,我原先问的这些事情,
: : 1. 设计师设计的杯子,请摄影师拍摄
(要决定layout和光线)
: : 2. 设计师画好了摆好了精确的layout,请摄影师拍摄
(要决定光线)
: : 3. 艺术总监安排了场景、道具、情境、灯光,由摄影师拍摄
(要按快门)
: : 4. 厂商指定摄影师於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角度拍摄
(要决定layout、光线)
: : 5. 彩妆师精心的彩妆创作,由摄影师拍摄
(要决定layout、光线)
: : 6. 模特儿卖力的博命演出,由摄影师拍摄
(要决定layout、光线)
: : 7. 摄影师安排了场景、道具、情境、灯光,由 "摄影助理" 拍摄
(要决定layout、光线)
: : 8. 雪梨歌剧院由摄影师拍摄
(要决定构图、光线)
: : 9. 艺术家的油画,由摄影师翻拍
(要决定光线)
: : 10. 公司机构安排了特定行程 (例如乡村探访),请摄影师拍摄行程内容
(要决定光线、构图 -- 甚至讲的事情也是公司机构安排的)
都 "很难" 被称为是 "摄影着作",
因为既然着作权保护的是概念 ~
那我们只要问,当我拍了上述 10 点的状况後,
有另外一位摄影师重复了我们的拍摄动作,拍了几乎一样的照片後,
我们有没有办法说他侵犯了我们的着作权 ???
我想大家很难接受这样是侵犯着作权吧 ??
相同的,假如这些行为可以主张着作权,那当我们针对相同的题材,
"抄别人的layout拍照"、"学别人的打光方式打光" (也就是上述情况
中摄影师最需要决定的两件事情) 拍摄 "类似的画面" ,那麽之前的
摄影师就可以说我们是抄袭他 ~~
想想这样的事情能够发生吗 ??
这个问题的答案,当然我觉得 p 兄说得很有道理,我也能够理解
为什麽得是这样 ~ 但我自己的案子常常是拍摄产品,处理的就是
很技术性的问题,而我後来产生的疑问也就如我在 mobile01 的
1210楼 提出来的一样,这麽说起来,那些名牌的影像,有没有受到
着作权的保护呢 ? (我想这他们应该是有收到 "权利金" 之类的吧,
像是授权使用一年那种计费方式,如果没有着作权可以这样收钱吗?)
如果有的话,意思就是,我如果跟 chanel 买了一瓶 N5,跟着他的
广告照片拍了一张相似度很高的 chanel N5,这样会对那名广告摄影
师造成侵权噜 ? (这样的话,这世界上相似度高的影像可多了不是吗?)
不可否认即使只是拍一个产品去背图,摄影师也是需要想像力才有办法
把图拍好,但是假如这样的 "创造" 要受保护,那会产生相当的困扰...
(所以我现在案子拍完,都不知道我自己能不能主张我是照片的着作人了,
所以把照片想成 "所有权" 会比较容易,不过这样要怎麽跟客户收权利金 XD
虽然在台湾好像也没这个问题存在.........)
※ 引述《Boyen (外星人)》之铭言:
: ※ 引述《aloke (你不懂我的烦)》之铭言:
: : 在想一些版权问题时 ~ 想到一些摄影着作人是谁似乎很多时候有点尴尬 ?
: : 试想以下这些情况,谁是 "照片的着作人"
: 就我的理解没这麽复杂
: 或是更复杂 XD
: : 1. 设计师设计的杯子,请摄影师拍摄
: : 2. 设计师画好了摆好了精确的layout,请摄影师拍摄
: : 3. 艺术总监安排了场景、道具、情境、灯光,由摄影师拍摄
: : 4. 厂商指定摄影师於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角度拍摄
: : 5. 彩妆师精心的彩妆创作,由摄影师拍摄
: : 6. 模特儿卖力的博命演出,由摄影师拍摄
: : 7. 摄影师安排了场景、道具、情境、灯光,由 "摄影助理" 拍摄
: : 8. 雪梨歌剧院由摄影师拍摄
: : 10. 公司机构安排了特定行程 (例如乡村探访),请摄影师拍摄行程内容
: 这上面的全部情况,只要"没有契约"
: 全部"照片的着作权"(无论人格权或财产权)都属於摄影师
: 也就是说这些委托人都不能任意地使用这些照片於商业用途
: 有契约的话,以契约内容为准,但着作人格权仍属於摄影师
: 但当然彩妆师拥有彩妆的着作权、建筑师拥有建筑的着作权、杯子设计师拥有杯子的
: 可是...拍摄这些物品应不至於被认定重制(之前吵台北101的讨论串提过)
: 若你看着照片做了个一模一样的杯子,那你侵犯设计师的着作权
: 若摄影师将彩妆作品照当成自己婚礼顾问公司的海报,
: 让人误解该彩妆为其公司之产品,则可能侵犯彩妆师的着作权
: 但若设计师擅自印刷摄影师拍摄杯子的照片,则设计师侵犯摄影师的着作权
: 还有摄影师若擅自出售拍摄彩妆师作品的照片,比较可能侵犯MD的肖像权
: : 9. 艺术家的油画,由摄影师翻拍
: 油画的部分因为属於影像,因此拍摄可能构成重制
: 因此这部分摄影师通常都需要取得授权(但把画作当成衬景应不算)
: : 总不能快门是谁按的,或者记忆卡是谁的,就把着作人当做是谁吧 ???
: :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是 .... ???
: 这部分应该是举证的问题,不清楚法官怎麽认定
: 但我认为应该是属於按快门的人的
: 因为这个摄影着作的产生是由按快门的人决定拍摄时机
: 若理解有误,欢迎随时提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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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8.171.134.70
※ 编辑: aloke 来自: 118.171.134.70 (04/15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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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lkmus :Ryan McGinley去年因相似的人物动作被告,你可以参 04/15 11:34
2F:→ malkmus :考看看 04/15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