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oyen (外星人)
看板PhotoCritic
标题Re: [讨论] 谁是摄影着作人 ?
时间Sun Apr 15 02:15:48 2012
※ 引述《aloke (你不懂我的烦)》之铭言:
: 在想一些版权问题时 ~ 想到一些摄影着作人是谁似乎很多时候有点尴尬 ?
: 试想以下这些情况,谁是 "照片的着作人"
就我的理解没这麽复杂
或是更复杂 XD
: 1. 设计师设计的杯子,请摄影师拍摄
: 2. 设计师画好了摆好了精确的layout,请摄影师拍摄
: 3. 艺术总监安排了场景、道具、情境、灯光,由摄影师拍摄
: 4. 厂商指定摄影师於特定时间、特定地点、特定角度拍摄
: 5. 彩妆师精心的彩妆创作,由摄影师拍摄
: 6. 模特儿卖力的博命演出,由摄影师拍摄
: 7. 摄影师安排了场景、道具、情境、灯光,由 "摄影助理" 拍摄
: 8. 雪梨歌剧院由摄影师拍摄
: 10. 公司机构安排了特定行程 (例如乡村探访),请摄影师拍摄行程内容
这上面的全部情况,只要"没有契约"
全部"照片的着作权"(无论人格权或财产权)都属於摄影师
也就是说这些委托人都不能任意地使用这些照片於商业用途
有契约的话,以契约内容为准,但着作人格权仍属於摄影师
但当然彩妆师拥有彩妆的着作权、建筑师拥有建筑的着作权、杯子设计师拥有杯子的
可是...拍摄这些物品应不至於被认定重制(之前吵台北101的讨论串提过)
若你看着照片做了个一模一样的杯子,那你侵犯设计师的着作权
若摄影师将彩妆作品照当成自己婚礼顾问公司的海报,
让人误解该彩妆为其公司之产品,则可能侵犯彩妆师的着作权
但若设计师擅自印刷摄影师拍摄杯子的照片,则设计师侵犯摄影师的着作权
还有摄影师若擅自出售拍摄彩妆师作品的照片,比较可能侵犯MD的肖像权
: 9. 艺术家的油画,由摄影师翻拍
油画的部分因为属於影像,因此拍摄可能构成重制
因此这部分摄影师通常都需要取得授权(但把画作当成衬景应不算)
: 总不能快门是谁按的,或者记忆卡是谁的,就把着作人当做是谁吧 ???
: 不知道大家的看法是 .... ???
这部分应该是举证的问题,不清楚法官怎麽认定
但我认为应该是属於按快门的人的
因为这个摄影着作的产生是由按快门的人决定拍摄时机
若理解有误,欢迎随时提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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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沙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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