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ibu (难过)
看板PhotoCritic
标题Re: [议事] 拍摄建筑合法 ??
时间Tue Sep 1 02:09:14 2009
※ 引述《aloke (还是不理你哩)》之铭言:
: 想请问一个关於摄影的法律问题 ~
: 我站在 "马路上" 看到一栋有趣的建筑物,於是我拍下该建筑物,
: 屋主发现了,跑出来说屋子是他的,我无权拍照,要求我删除照片 ~
: 想知道这种情况屋主到底有没有权利要求我删除照片 ???
: (万事和为贵...也不是什麽重要照片,当下我当然是删除了)
http://blog.udn.com/chiayinews/3275989
如果对方太扯也是犯法的喔
游客拍照被庙公大骂,判赔1万元。前法务部长施茂林的弟弟施茂镇又惹风波
,去年9月吕姓男子到施茂镇开设的大林天后宫参观拍照,但施茂镇认为吕姓
游客并非诚心参拜,还大骂「X你娘鸡巴塞你娘!」,结果法官判他需赔1万元
给吕姓游客。
去年9月21日下午来自台北的吕姓游客到嘉义县大林镇天后宫参拜,因为建筑
物雄伟而拍照。但施茂镇竟认为吕男随身带相机到庙中并非诚心参拜,所以阻
止他拍照。
吕男觉得到庙里拍照很正常,跟施茂镇发生争执。施茂镇不断辱骂,吕男说「
你再骂阿!」施茂镇回嘴,「骂你又怎样,打你还不够。」最後竟口出秽言「
X你娘鸡巴塞你娘!」吕男气不过,控告施茂镇要求精神赔偿20万。
法官审理时,施茂镇辩称原本是骂偷供品的流浪汉,没有骂游客。但因当时吕
男将争执过程录音起来,法官认为事证明确,判施茂镇需赔1万。
吕男认为他从台北到嘉义出庭交通费就花了1万元,请律师还花了5万元,上诉
要求再赔偿6万元。法官认为吕男到庭陈述是义务,而且吕男原本就可跟侦查
机关提告,没有必要自行花钱请律师,因此将他的上诉驳回。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60.252.53
1F:→ Decill :难怪说和气生财 最後两边都伤 无人得利啊... 09/01 09:39
2F:→ DESW1 :有~律师 09/01 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