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ltimatum (软枝黄蝉^^)
看板Philo-team
标题[公告] 文院盃桌球事宜
时间Sun Mar 14 03:41:08 2004
※ [本文转录自 NTULCSA 看板]
作者: ultimatum (软枝黄蝉^^) 看板: NTULCSA
标题: [公告] 文院盃桌球事宜
时间: Sun Mar 14 03:40:17 2004
桌球
一,宗旨:为提倡学生优良且正当之课外活动,藉以增进文学院内各系之间的感情交流并
调剂学生之身心均衡发展,是群育的最佳表现.
二,主办单位:文学院学生会
三,时间:中华民国93年4月24日 8:00~12:00 14:00~18:00
四,地点:旧体育馆
五,参加单位:文学院各系
六,锦标项目:文院盃桌球赛
七,参加资格:文学院各系日间部,进修推广部(92学年度第二学期注册)之正式学生,并持
有学生证者
八,竞赛办法:
1.至少有16组报名,未过选手报名门槛则不举行比赛
2.每系限至多报名三队
3.比赛规则:
1采单打赛制。男女混和比赛。单场21分决胜。比赛计分规则依照现行国际赛标准。
2参赛队伍十六队,共计16人。预赛分成四组,每组四队打循环赛。取各组战绩最好
的一队晋级准决赛。战绩相同时比较各场次绩分。
3晋级准决赛四队以抽签决定赛程,采单淘汰。单场21分决胜。
胜部赛决定冠亚军,败部决定季殿军。
九,报名:
日期:即日起至92年4月2日止(星期五)
报名方式:请选手交由各系体育长报名表与报名费至文学院学生会
十,领队会议:
时间:3月16日(星期二)中午12:30
地点:文学院学生会会办
十一,奖励:
取前三名,冠军则拥有个人奖盃一个,亚军及殿军则颁给个人奖牌各一
十二,本联赛旨在增进文学院内各系之间感情,如比赛发生争议时,以裁判长之判决为终结
不得提出异议
十三,参加比赛之球员,务必携带学生证
十四,本竞赛规程如有未尽事宜得随时修正公布之,各系若对赛制有疑问,请於 4月2日前
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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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40.112.248.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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