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juf (呛秋的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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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公告] 95学年度文学院学生会长补选公告一
时间Wed Mar 7 22:45:09 2007
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学生会长选举
本次选举依照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学生会长选举办法施行细则副则办理。
壹、选举名称:
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学生会长选举
贰、投票时间:
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三月廿九日星期四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四十分。
参、投票地点:
共设五投票所:
小福广场、视听教育馆正门玄关、戏剧系馆正门玄关、哲学系馆正门玄关、
图资系馆正门玄关。
肆、候选人登记:
一、登记时间:即日起至中华民国九十六年三月廿二日星期四下午廿三时止。
二、登记文件:
1.已填妥之候选人登记表。
(请至
http://homepage.ntu.edu.tw/~b93101048/ntude.doc下载)
2.本人学生证正反面影本乙份(须至教务处注册组加盖本学期注册章)。
3.本人二寸脱帽正面半身光面照片三张,相片背面须书明候选人之系级、
姓名、学号。或可附相片电子档,寄至
[email protected]。
4.置助选员者,须附名册及学生证正反面影本。
5.选举行政规费新台币壹佰圆正。
上述各项登记文件请自行以封套(信封、纸袋、L 型文件夹等均可)装妥
後送交选务主委。
三、登记方式:
1.请於备妥登记文件後,与选务主委联络,约定时间地点当面缴交,经主
委确认登记程序无误後,始完成登记。
2.登记文件不全者,恕不受理登记。经选委会受理登记并核可为候选人者
,不得撤回登记。登记时间截止後,选委会得拒绝任何表件之增改删修
。
四、登记资格:
1.就读本院之大学部或研究所之九十五学年度下学期在学之学生。
2.候选人不得登记为助选员、选务委员或监察委员。
3.未符上述各项资格要求者,不得登记为候选人;已登记为候选人者,选
委会应即刻取消其候选人资格,并发布选委会临时声明,以昭公信。
五、候选人之号次依登记之先後顺序排序。
伍、竞选期间:
民国九十五年三月廿三日星期五凌晨零时起至三月廿八日星期三下午二十四时
止。
非竞选期间不得进行任何竞选活动。
竞选活动之项目:
1.举办政见发表会。
2.印制、张贴、分发传单、海报,或转贴BBS网宣等。
3.访问选民。
4.事先经选委会许可,不违反选罢法之选举活动。
若有任何违规情事经检举告发後,经选委会查证属实,情节重大者,将撤销违
规候选人之登记。
陆、选举人资格:就读本院大学部或研究所在学学生。
柒、当选资格:
应选一名,凡得票相对多数者当选。若为同额竞选,则候选人获同意票达一百
票,且同意票数多於反对票数,即当选。
捌、国立台湾大学文学院校务会议学生代表选举委员会名单:
选务主委:中文三 徐睿良 PTT/PTT2 ID:pjuf
0958317090
[email protected]
选务委员:中文三 林仑静 中文二 周昀萱
外文三 丁艾竹 日文一 徐千妮
日文一 尹兆逸 日文一 黄筱涵
哲学二 欧人豪 图资三 蔡宗翰
戏剧二 王胤豪 人类三 李采蓉
玖、其他:
一、本次选举如有任何疑义,或相关事项谘询,请於「批踢踢实业坊」之
「文学院学生会」(NTULCSA)板提出,或洽询选务主委。
二、若有其他未尽之事项,由选委会决议为之,并补行公告。
九十五学年度文学院学生会长选举委员会
※ 编辑: pjuf 来自: 140.112.248.90 (03/07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