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scorsese ()
看板Philharmonic
标题Re: 板规,请阅读!
时间Mon Feb 6 01:46:09 2006
※ 引述《sevenfeet (苛政猛於"虎")》之铭言:
: ※ 引述《prc ( 小波的大玩偶 )》之铭言:
: : 对了
: : 之前有公告针对连续推文
: : 声明再犯者浸水桶
: : 似乎不是很妥当
: : 公告和板规不符
: : 连续推文虽会造成阅读上的不便
: : 但就跟板规注明的一样
: : 用建议的方式提醒当事人是比较适当的方式
: : 得请板主对之前的公告加以澄清说明
: : 以保障大家在遵守了公开的规则後
: : 可以享有自由的讨论空间及其他权益
: 这件事当事人有反应,我给他的说法是:不服可以向社长申诉.
: 後来怎样我倒是不清楚.
关於这件事情
我承认板主群的作法是过份严苛了
就板规文字上的规定而言的确与实际的处理状况不符
这点我承认板主有疏失
就该篇公告本身对於当事人造成的不便个人感到非常的抱歉
往後也会审慎的以板规进行看板管理
: : 这部份应该可以删除
: : 因为随时会有人推文
: 抱歉,此点个人无法妥协.
: 另外,如果各位有仔细欣赏新的话,就会发现有这种情况的文章极少...
: 因为都被我一篇篇修掉了.
我觉得这个无所谓 毕竟是列入"非强制"的规定
非强制的规定基本上只是反映了特定时期的板主(们)对於看板管理的见解
立意乃出自良善 希望以劝说之方式使看板素质优良
并无意以强制手段加以执行 板友有绝对的权利不予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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