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kscorsese (P. Boesmans)
看板Philharmonic
标题[公告] 爱乐社板板主职权相关条例
时间Sat Jun 11 14:30:50 2005
本人在社员大会中提出相关条文拟定之动议。
今天将草拟之规定贴於社板供社员们参考并提出修改建议。
本管理条例将公告一个月并置底,其间请各位多加指教。
一个月後正式实行,并收入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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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乐社社板板主职权相关条例
1.板主设二人,共同维持板务运作。
2.板主就社板板务对外代表社板;对内则向全体社员负责。
3.板主需为本社成员,可同时兼任干部。
4.板主任期一年,得连选连任,於每年学年下学期期末社员大会选出。
5.板主有主持板务之责任,包括整理板面文章、编辑、修改进板画面以配合社
团事务、维持板面讨论秩序。
6.社员均有权利对板主提出建议与批评。
7.社员得就板主有失职之情形,於社板公开提出罢免动议。罢免动议提出後由非板主
之社团干部(替补顺序为社长、学术、文书)於社板主持动议审查与後续相
事宜。
8.板主本人若触犯版规,则由非担任板主之干部取消其资格(递补顺序同上),
另行补选。
9.板主得因个人因素请辞;缺位则由非板主之社团干部主持补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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