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evenfeet (女王的衣服真派手)
看板Philharmonic
标题Re: [公告] 爱乐社社板板规
时间Sun Oct 10 14:24:47 2004
帮维中编排一下(内容稍有修改,供各位参考)
1.禁止注音文,违者必砍(转文或特殊目的例外)。
2.应尽力避免如题文、一行文与错别字,严重者砍文。
3.务必避免谩骂、攻击、涉及名誉隐私之内容。情节严重者砍文,再犯者浸水桶
一个月。
4.仅干部与板主得使用[公告],内容需符合标题,并具公务性质,违者砍文。
5.转载网页文章需在首行注明来源,并将内容编排至便於浏览程度,且斟酌删除
无相关之文字(如广告)。不符规定者由板主规劝,再犯则板主迳自砍文。
6.欲将社板文章转出或大量引用,需徵得原作者同意。违者将由本板板主协调该
接受转入板板主删除其文,并於本板浸水桶一个月。
7.贩售任何物品需使用[出售]为标题,并注明内容。
8.本板欢迎物品交易,然非社员於板上贩售任何物品一律清楚标价,违者砍文。
9.为防止社板成网路谣言之跳板,文章内容切勿蓄意捏造。凡经检举查证属实者
浸水桶一个月。
10.文章内容若涉及本社具隐密性质社务或未公开之消息,板主可视情况立刻砍除
不置暂存区。
11.遭删除之文章除第九条规定外,将置於砍文暂存区。一周後永久删除,
此期限内得向板主申诉。
12.板主向社长负责,若犯者为板主则社长可取消其资格,由社员另选新板主。
非强制性条例(建议性质无罚则):
1.过长之连结请善用
http://tinyurl.com/
2.ptt有回覆文章功能,请避免本末倒置之连续推文动作。
3.网路消息多有不实,请力求查证再发文。
4.请避免太长之签名档。
5.文章经编辑後底下留有纪录,若经多次编辑请将前次纪录消除,使最後只剩一行
编辑纪录。并避免其插在推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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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示范一下给他看啊喔喔喔喔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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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8.161.1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