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estrafende (法兰ㄎ)
看板PhD
标题Re: [公告] 第五版-版规草案
时间Sun Jun 26 22:58:58 2016
※ 引述《reluctant (reluctant)》之铭言:
: Z板主、P板主与我这几天针对板规草案进行讨论。目前已经有了初步的架构。这一板板规
: 与之前的板规最大的差异的地方在於:
: 1. 减少板主自由裁量的空间。
: 2. 减少违规惩处的程度。
: 3. 扩大可发表文章的种类。
: 这些调整会造成看板生态的变动,例如"擦边球文章"变多、板友争论情况加剧、板主可以
: 介入的空间变少....等。但基於最大限度的维护言论自由的尺度,以及PhD 板友的高度自
: 律,这部分的调整板主群认为不会是太大的问题。
: 本次板规草案将开放讨论7天。这7天内可以利用於公告下推嘘文、回覆公告*或是站内
: 信予板主等方式进行讨论,Z板主、P板主与我也会及时解答板友的疑问。
: 板主将视讨论情况修正板规草案。修正过的板规草案将於7/4开始进行为期7天的表决。
: 表决为正反决,当同意人数大於反对人数,板规草案即通过,届时将核备组务後生效。
: *开放以此公告文为题之回覆与推文
: reluctant
先谢谢r大 Z大跟P大的付出
提出一点个人意见 跟大家来参详一下
我的意见 主要是这两点:
1. 草案可以更加简化
2. 管理员的权力 还有进一步限缩的必要
另外 我要再次重申 我个人 我个人 我个人
会用 “管理员“ 来称呼 “Janitor/Hausmeister“ 而不是用 “板主“
因为我们板众 作为使用者的我们 才是板主 这个板真正的主人 而不是管理员
好啦我们开始啦
首先 我觉得呢 板规 其实可以再进一步简化
也就是说
撇开极少数一些例外情况
其他的部份 全都诉诸现行法规 (民法 刑法 儿少法 着作权法之类的) 就可以了
因为
我不像某些人所设想的 把网路世界叫作“虚拟世界“
然後把它跟现实世界截然划分开来
我认为 网路世界不是跟现实世界相对立的另一个世界 而是现实世界的一部份
而且 可能是很重要的一部份
所以 除非必要
否则 根本没有必要叠床架屋 硬搞一套效力很可能根本出不了这个板的板规
举个例子好了 如果我是管理员的话 我大概会提出像下面这样的板规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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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板规1:除非下面的补充说明有相关规定,否则,板众之间如果有任何争议,请自行向
地检署递状提告,或向110或刑事局侦九队报案。¶
* 补充说明1:发文与推文没有任何限制。¶
* 补充说明2:任何人(包含管理员)都不准利用编辑文章的机会,窜改或删除别人的推
文、嘘文,以及箭头文。¶
* 补充说明3:不准发空白文、一行文,或是过短的图形文。¶
* 补充说明4:除非是作者本人,或是违反了补充说明2,否则,管理员不准删除任何人的
文章。¶
* 补充说明5:针对临时发生的特殊情况,管理员可以随机处理。但是,管理员必须尽快
贴出公告,尽到通知板众的义务。¶
* 补充说明6:针对板务(包括管理员在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方式),所有板众都有同等的
权利,公开在板上表达自己的意见,而不限於私下寄信给管理员。¶
* 对於补充说明2与3的罚则:第一次:书面通知。第二次:水桶三个月。第三次:永久水
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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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2与3 就是针对网路这种交际形式所特别提出的
补充说明4,5和6 主要是限制管理员的权力 避免可能的滥权
从上面我举的例子可以看到
我把草案的1条发文限制 8条发文规范 10条违规处置 外加3条额外说明
简化成只有1条板规 6条补充说明 跟1条罚则
接下来 我把我觉得可以简化的部份 进一步挑出来说明:
1. “发文资格 退文篇数3篇以下“
说真的 我不知道新增这一条的意义在哪里
大家应该也不是第一天用PTT了
又不是不知道 有些家伙呢
在网路上得到了一点小小权力 还真以为自己就是某个body了
对於其他异议者 好像不弄他们一下 或是烙亲卫队鸣鼓而搞之一下 全身就会不舒服
所以 真正被退文的原因 未必就是那些台面上的陈述
何况 大家平常应该也是常常一堆鸟事缠身 很阿杂吧
那应该不太有那个美国时间 把每个退文的原因 统统查个水落石出吧
既然这样 那莫名其妙多插了这一条是…?!
2. 发文规范3.3.3 “不得含有色情内容、暴力内容、十八禁连结。“
发文规范3.3.4 “不得违反批踢踢站规。“
发文规范3.3.5 “ 不得对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
骂、歧视。“
发文规范3.3.7 “ 转出文章需经原作者同意。“
发文规范3.3.8 “文章需符合本板主旨。“
很明显的事实是 批踢踢站规并没有高过现行民法、刑法等等这些法规
PTT使用者条款 2.0.1也讲明了不是吗:
- 使用者必须遵守中华民国这个政权的 “相关法规及一切使用网际网路之国际惯例“
(PTT也是现实世界的一部份)
- 上PTT的时候, “可能会接触到令人不快、不适当、令人厌恶之「使用者内容」“ (现
实世界就是 凡是存在的 未必都是你看得顺眼的 请接受这个事实)
- 而且PTT站方在任何情况下 “均不为任何「使用者内容」负责。“ (文责自负)
- 有什麽争议的话 PTT站方跟使用者 都同意选台北地院当作第一审的管辖法院 (真的就
是不爽踹共XD 不必躲在萤幕後面 玩什麽违反板规私信检举这种小学生式的告状把戏)
既然这样 有争议的话
(比方说你觉得不舒服 被污辱 被诬赖 崩溃了 不喜欢听到fuck/shit/鸡芭/干拎娘/
糙你妈 被呛废物/鲁蛇/臭宅/来单挑/不服来辩/痔疮一般的存在 别人好黄好暴力 你家
欧巴还是本命被像我这种 “恶心的台男“ 亵渎了/硬惹/XX我老婆/丑死了/人气好低/
对嘴/假唱 你的名山大作被抄袭被转贴 或是什麽三言两语不顺你大爷\还是老娘你鸟肚
鸡肠的意 blablabla)
直接跟110或侦九队报案 或是状子写一写 去地检署拦轿喊冤就可以了
不需要特地立这几条
阿如果当事者还是其他人自己也觉得没差 其他人就不必出来喊烧了 真的
我的经验是 板规抠得越细 层级分得越多 越容易给管理者玩文字狱的机会
前面已经说过了 管理者是Janitor/Hausmeister 不是爬着板规封人口实的判官
管理者可以 也应该把整理好
至於判断一条言论算不算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blablabla的
那是检察官的事 管理者不必越俎代庖
至於3.3.8这一条…
嗯^^ 老实说 我觉得真的很多余 何况主旨已经讲得既清楚 又简单
不是吗
最後 希望大家另外想一想这个问题:
如果管理员哪天突然中猴了 我们板众要怎麽制止他们?
前事不忘 後事之师
前事不忘 後事之师
前事不忘 後事之师 (很重要所以说三遍!)
比起某a那一版板规
这份草案 在限缩管理员的权力方面 是有改善 但我觉得改善得还不够
监於PhD板目前在PTT架构中所处的位置 我认为
只有尽可能限缩管理员的权力 才有可能重新建立PhD板畅所欲言的优良风气
总结一下我的意见:
1. 草案可以更加简化
2. 管理员的权力 还有进一步限缩的必要
嗯嗯 大致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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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62.254.203.65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hD/M.1466953140.A.B45.html
1F:推 SakuraWars: 我的感觉是,这篇文前面在讲「管理员不必搞一套只适用 06/27 08:56
2F:→ SakuraWars: 虚拟世界的板规」,最後还是加了一条「禁发空白文」, 06/27 08:56
3F:→ SakuraWars: 可见发文者自己都知道民刑法对网路世界管理上毕竟有许 06/27 08:57
4F:→ SakuraWars: 多不足之处。这种时候本来就是需要「板主」来做进一步 06/27 08:58
5F:→ SakuraWars: 的裁量,我认为没有必要对那些微地网路权力这麽敏感 06/27 08:58
6F:→ SakuraWars: 当板主的行为大部份板众无法接受时还是有申诉或罢免的 06/27 09:00
7F:→ SakuraWars: 方法可以应对,所以我觉得比起字面上的板规,对新任板 06/27 09:01
8F:→ SakuraWars: 主还是先「听其言、观其行」比较好。 06/27 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