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ngRanger (孤星)
看板Pet_boarding
标题[政见] 连署板主 LongRanger
时间Wed May 4 22:12:35 2016
公告依照动保相关规定, 犬类代养 寄养 需依照相关规定 检附相关证号
违着删除相关文章并水桶
动物保护法第22条
以营利为目的,经营特定宠物之繁殖 买卖或寄养业者,应先向直辖市 县(市)主管机
关申请许可,并依法领得营业证照,始得为之。
前项特定宠物之种类 繁殖场 买卖或寄养业者应具备之条件 设施 专任人员 申请许
可之程序 期限与换证 撤销或废止许可之条件 宠物繁殖作业及其他应遵行事项之办法
,由中央主管机关定之
经营非犬类宠物如猫之代养 寄养业务,非属「特定宠物业」, 不适用宠物业管理
办法,故不需申请特定宠物业许可证,但经营猫之寄养业者仍须依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
善尽动物饲养管理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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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码(AID):
#1NAW7rg3 (LifeNewboard) [ptt.cc] [连署板主] Pet_boarding │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ifeNewboard/M.1462370805.A.A83.html │
│ 投票限制(需先满足发文限制): 登入次数 30 次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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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养过超过十只以上猫, 目前手边有2 只超过13 岁的猫, 希望能替大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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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62.95.148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et_boarding/M.1462371157.A.D8B.html
1F:推 shukevin : 支持,不用提心吊胆让检举王选上了,板规可以讨论 05/04 22:22
同意 如连署成功 将在本板公开讨论 板规方向
※ 编辑: LongRanger (1.162.95.148), 05/04/2016 22:24:18
2F:推 felaray : 推! 05/12 19:12
3F:推 noconfidant : 推 05/15 1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