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lusvalue (噗娃露)
看板Pet_boarding
标题[公告] 寄养人及代养人须知 v2.0
时间Thu Oct 23 23:25:54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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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寄养人与代养人共同遵守以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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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寄养前请务必带宠物前往诊所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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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寄养人未带宠物健诊,而宠物在寄养期间因非人为因素而造成生病、猝死,
寄养人需自行负责。
(已健诊之宠物,除年纪大之外,在正常饲养情况下,还是有可能会生病和猝死的。)
2.代养前请先经过室友、家人或房东同意。
3.寄养人需自备宠物的用品、足够的食物及耗材给代养人,除代养人有多余备用;
宠物习惯的东西(如玩具)可减轻宠物因换环境所产生的焦虑感。
寄养结束若有剩余的食物及耗材,可协议赠送给代养人或由寄养人取回。
4.部份宠物是需要放风的,请双方事先协议好。
代养期间,请代养人务必注意宠物的安全,特别是放风的时候!
若家中有危险的物品或地点,请避免让宠物接近,以免发生不幸。
不能避免危险、家中太多危险及没有正确饲养经验的版友请勿代养!
5.若宠物有跳蚤、生病或其他感染性疾病等状况,务必告知代养人,
避免影响代养人家中其他宠物的健康。
6.请寄养人不要将代养人当作是流浪动物中途之家,寄养期限一到请务必将宠物带回;
若寄养人蓄意拖延或刻意躲避,经版友检举後,将列入黑名单及永久水桶。
7.宠物在寄养期间如有生病、受伤等需就诊的状况下,代养人必须通报寄养人,
并带宠物就诊;若非代养人蓄意或过失,医疗费由寄养人负担,反之由代养人负担。
建议寄养人在寄养前事先预付或预留医疗费用。
8.寄养关系成立至结束期间,请两方尽量保持连络的状态。
9.寄养关系成立前,若任一方有未依上述1~5规范之情事,另一方可拒绝寄养或代养。
10.寄代养若有纠纷,请於寄养结束15天内至版上申诉,并说明寄养期间及详情,
本版虽不具法律效力,但可以让版友有所警惕,并减少或避免其他版友的损失。
★ 未履行以上规范者,除事先约定外,经版友[申诉]後,
版主将寄信至被检举人信箱,请被检举人三天内务必至版上说明,
逾时将列入黑名单,并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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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4.79.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