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terpark (我要证明我自己)
看板People_Pot
标题Re: [闷锅] 建议撤换大炳
时间Fri May 25 19:40:25 2007
※ 引述《TRICKYKID (崔基基)》之铭言:
: ※ 引述《peterpark (我要证明我自己)》之铭言:
: : 大炳被抓到以後,那种面对事情的态度,让人很不能苟同。
: : 好像反而变得很高调。入狱前还可以在电视上上演亲情伦理大悲剧。
: : 出了狱,照样上演,还说要出书。看看他出狱的那天,那个样子。
: : 请问是很光荣吗?很炫燿吗?很了不起吗?
: : 作为艺人,拥有比一般人更容易上电视的发言机会。
: : 在拥有高度曝光率跟收入比一般人更容易获得高薪的同时,是不是应该
: : 负担起一点点的示范作用,即便只有一点点。都应该要自觉自己的言行
: : 会带给这个社会一些些的影响。
: : 或许上ptt看文章的我们,都可以分辨出那是错的,那是不对的。
: : 不可以吸毒还这麽高调,还这麽一副"来喔 大家赶快来拍我"的样子
: : 但是小朋友怎麽会分辨?小朋友只会觉得
: : 吸毒也没有关系,被抓到,就是被关几天。这样而已。没有啥了不起的。
: : 这样对吗?
: : 这根本跟吸毒是否除罪化无关,也跟大炳模仿专不专业无关。
: : 而是艺人是否应该负担社会教育意义的问题。
: : 大炳,他没有自觉。
: : 这是让我讨厌他的地方。
: : 无关他模仿专不专业。
: : 只是单纯地讨厌"这个人"跟"他面对吸毒这件事情的态度"
: 1
: 如果大家觉得,大柄应该为吸毒这件事负更大的道德责任,
: 或者应该真正被抓去关之类。
: 那是法学及伦理学层次的问题,
: 跟今天他该不该被节目撤换,该不该退出演艺圈,
: 不是同一个层次的问题。
: 就算要把两个层次放在一起谈,
: 比如谈「示范作用」,谈艺人言行带来的「影响」,
: 那大柄没有示范吸毒,也并未炫耀吸毒的情况下,
: 问题也是不存在的。
: 「很光荣」、「很炫耀」、「很了不起」,
: 恐怕都是欲加之罪。
一样发生这件事情的小康,就不会天天在电视上上演亲情伦理大悲剧
很多艺人,被抓到,也不会跟自己的亲人一起在镜头前面表演这种近似
台湾霹雳火的亲情戏。
或许他主观上不是要炫耀或是觉得自己很了不起。
但是确实客观上发生的事情就是
"每台无线电视台都知道他什麽时候入狱,什麽时候出狱"
"每个记者都会去采访他跟他两个亲生兄弟在电视上相拥而泣的画面"
这是客观上确实发生的。
为什麽小康可以进去而全部记者都不知道,而大炳不行?
高不高调,那是他的事情。谁也管不着。
只是这样带给我们的下一代会有什麽样的示范作用,已经非常显而易见。
: 会因为看到大柄继续演艺工作就觉得他在炫耀的人,
: 请想想会不会只是单纯不喜欢他的表演方式,或讨厌这个人而已?
: 吸毒的道德与否或社会责任云云,
: 只是刚好发生大柄吸毒事件所以用来当理由?
: 大柄只是照常曝光,照常搞笑耍嘴贱,照常模仿被人说像或不像,
: 依照当一个艺人的表演逻辑继续走下去而已。
: 至於这样的曝光方式会让人觉得吸毒没关系?
: 这种联想很怪,他都已经被强迫勒戒了,哪有没关系的呢?
: 既然没有炫耀「吸毒」,也已经接受勒戒,
: 那他继续演艺工作又如何与「一些些」、「一点点」社会责任产生了矛盾?
我没有提到这矛盾。
: 2
: 如果是其他真正「犯罪」的艺人,
: 一出「狱」就回到演艺圈(无论他被关多久),
: 大家会用同样的标准批判他们吗?
: 若说法律是最低标准,那他们甚至达不到最低标准。
: 吸毒者跟爱滋病患明明就是病人,
: 在台湾却时常被污名化,被特异的眼光边缘化。
: 明明是接受治疗却当成是「被关」,
: 明明已经治疗完毕,却还要承受大众的偏见与苛待。
: 回到大柄身上,有人说他很假,
: 但我看他演艺圈一路走来,不都始终如一的嘴贱高调吗?
: 别忘了,「低调」或「沈潜」也都是可以表演,可以假出来的。
: 大柄不像其他公众人物,会在出事後表演下跪、表演痛哭,
: 表演消失一段时间再出现。
: 我会说这是他的风格,当然你要说他白目、铁齿、任性都行,
: 反正他是这样的艺人,也正承受着他的行为带来的种种後果。
: 大家可以欣赏他,可以讨厌他,
: 也可以批判他的专业;
: 但污名化,或者否定他的人格,
: 或者像「卖卖屁股」这种对特定族群带有歧视意味的字眼,
: 就免了吧,因为你的偏见骂到很多和你有着同样人权的人。
不需要讲太无关的东西,直接就大炳被抓到以後,表现出来的态度作判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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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5.208
1F:推 EightSir:就是这样 ㄧ个人高调把犯罪事实正当化 合理化 就是不对 05/25 19:49
2F:→ EightSir:更不用说还想利用丑闻炒出知名度 若是还护航 就成为帮凶 05/25 19:51
3F:推 TRICKYKID:我想说的已经说得差不多了,但大家似乎根本没对上话,所 05/26 01:49
4F:→ TRICKYKID:以我就不再多说了。只是,就算吸毒罪大恶极、大柄应该要 05/26 01:50
5F:→ TRICKYKID:负社会责任、艺人要以身做则,就算这三个条件都成立,依 05/26 01:51
6F:→ TRICKYKID:据我的5379篇文章,它们还是无法成为大柄不该继续出现在 05/26 01:52
7F:→ TRICKYKID:闷锅的理由。想继续讨论的可以写信给我,两个人较好对话 05/26 01: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