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RICKYKID (崔基基)
看板People_Pot
标题Re: [闷锅] 有点复杂的心情
时间Sun Feb 4 15:21:04 2007
※ 引述《TRICKYKID (崔基基)》之铭言:
: 3
: 我自己爱看大闷锅,也很欣赏大柄,
: 或者大柄的模仿功力比不上其他人,但他毕竟是有才华的人。
: 我不会因为他某些或许并不符合社会期待的言行就唾弃他。
: 大柄过去的「正面形象」,以及他现在因吸毒而造成的「负面形象」,
: 都是媒体与社会期待交互作用建构出来的,是会骗人的,
: 每个人总有他脆弱的一面,不被他人知晓与理解的一面,
: 艺人也是如此。
: 我向来不相信「艺人必须当社会表率」这套,
: 因为大家越是这样要求艺人,艺人就会越「假」,
: 越需要建构一些「正面形象」来自我标榜:「我很乖,我不离经判道。」
: 国外还会有一些因离经判道的「负面形象」反而加分的偶像,
: 比如NBA篮球员小虫罗德曼。
: 但台湾缺乏这种偶像,或说没有这种偶像生存的空间,
: 或许正是台湾人给公众人物太重的道德压力,
: 而台湾社会并没有因此而比国外更道德。
: 大家爱看大闷锅,不也是因为这个节目喜爱翻玩、反讽公众人物的各种正反形象,
: 藉此揭露「形象」的虚构性质吗?
: 如此,因为陷入了大柄的「形象」问题而批判他,
: 无论是感慨他破坏了过去的「正面形象」,或说为人们示范「负面形象」,
: 这些对大柄的质疑不是反而落入大闷锅向来喜爱讽刺的「形象陷阱」里??
关於这点,我再补充一些想法。
为何大家总在希望艺人为整个社会提供「正面形象」的同时,
以揭露艺人「负面形象」为职志的《壹周刊》、《苹果日报》却同时又能大大热卖?
照理说,既然大家对艺人的道德有那麽高的要求,
那大家自己日常生活应该也都爱看社会光明面,大爱或佛光频道应该是收视冠军才对。
事实却不是如此。
为什麽?试列出两种可能性:
(1)
大家出於对道德的热爱,对他人的道德缺点总难以忍受,所以爱当纠察队。
《壹周刊》、《苹果日报》的功能,在於纠出少数不良份子,维持社会正面风气。
所以,黎佬可真是佛心来的,堪称台湾的最後良心(可惜他是香港人,不够「呆丸」)。
其行谊可与戒严时期那些揭露威权政府假面的勇敢知识份子相比拟。
(2)
或者,大家爱看《壹周刊》、《苹果日报》,并非出於道德洁癖,
而是抱着一种悲天悯人的胸怀。
正所谓:「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看遍艺人走光露胸、歪嘴斜眼、杂交吸毒、随地小便,如同走过地狱一遭。
唯有通过黑暗才能走向光明,
所以看《壹周刊》、《苹果日报》可以增强大家的道德信念。
当然,上面两种理由都有可能。
相反地说,大家喜欢要求艺人的「正面形象」,不见得自己就真的热爱道德,
或许只是随口要求别人,自己却男盗女娼依然故我,反正要求艺人坚守道德总很容易。
(非歧视性工作者..只是修辞效果..Orz)
但是,以下我提供另一个有趣的想法。
要求艺人坚守道德,与自己爱看艺人败德,看似吊诡,
其实两者不一定有矛盾....
我记得很多艺人都在节目上抱怨过,
像《壹周刊》、《苹果日报》这种以耙粪为职志的媒体,
以及许多爱挖艺人负面新闻的记者,
他们一开始会把你捧红,越捧越高,
等到你成为偶像了,再重重把你摔下。
其中道理在於,当艺人越红,「正面形象」越强,
负面新闻的杀伤力也就越大,大家越爱看。
(所以康康怎样上酒店都没什麽人理...XD)
从这一点切入思考,我们可以发现,
大众「要求道德」与「爱看败德」,以及艺人被建构的「正面形象」与「负面形象」,
看似相互排斥的两端,其实相辅相成。
也就是说,大众特别爱看平常形象正面的艺人被爆料,
所以要求艺人要维持道德的「正面形象」,
其实是因为大家更爱看这种形象被打破。
「摧毁偶像艺人,打破英雄神话」
不是偶像不值得摧毁,不是英雄谁看他被打破;
想看偶像与英雄,同时也想看他们卑贱的一面。
当大家一味要求艺人担当「社会模范」时,
是否察觉到这种要求底下隐微渴望艺人败德的欲望呢?
共犯。
我的结语其实只有这两个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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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04.119.98
1F:推 chiamin116:我的想法是 ...因为艺人赚的是观众的钱 (就像吴宗宪说 02/04 15:24
2F:→ chiamin116:观众是他们的衣食父母 )自然要有社会责任 02/04 15:26
3F:→ chiamin116:身为公众人物 ...他要更谨慎知道自己在做什麽才是 02/04 15:27
4F:→ gbcboy2002:就算真的有人想看艺人败德,也不代表艺人一定要照做。 02/04 16:16
5F:→ gbcboy2002:都几十岁的人了,什麽能做 什麽不能做自己总会判断吧? 02/04 16:17
6F:推 orion:我从来不看一周刊.....所以没什麽共犯可言 02/04 17:37
7F:→ orion:一周刊的伪善读者是一回事,艺人有没有败德(甚至违法)又是 02/04 17:38
8F:→ orion:一回事,两者不该混在一起。 02/04 17:39
9F:→ justmaker:不苟同这篇说法 你要说我是狗仔记者的共犯我接受 02/04 18:31
10F:→ justmaker:说是艺人犯法的共犯这就没啥道理 02/04 18:32
11F:→ justmaker:这篇既有离题又有诡辩的味道 02/04 18:37
12F:推 hababy:诡辩+1 02/04 19:05
13F:推 vf3:我看我的报纸电视 艺人跑他的通告 他吸毒我可没吸 何来共犯? 02/04 21:29
14F:嘘 evilraistlin:做这种事跟道德没啥关系吧?还贡丸咧... 02/05 08:07
15F:→ ilove1530:吸毒就是罪恶 一堆理由 02/05 10:28
16F:→ stockjobber:我不在台湾没一周刊这种报章可以看... 02/05 1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