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es13 (juso)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徵才] 申请的行为可以被认为先使用吗?
时间Thu Sep 8 00:02:41 2022
申请注册的行为,可以被认为「先使用」吗?
请教各位先进:
某甲先申请了一个logoA,後来因快过期的在先商标被核驳後放弃,决定等该在先商标放
弃後,再申请商标。
但,过了一段时间後,发现该在先商标的商标权人,放弃了该在先商标,之後又申请了一
个新的类似的商标。
请问,於在先商标过期满半年後,某甲可以主张logoA属於善意的先使用吗?
也就是说,申请注册的行为本身就是「善意的先使用」。
另外,小弟的商标知识不足,也想比照前几则k大,
徵求有相关经验的顾问,顾问费另谈,可站内信讨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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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iii: 商标「使用」通常是商业上的使用,比方说用在产品上、广告 09/08 11:27
2F:→ maiii: 、发票等等 09/08 11:27
3F:→ maiii: 另外 logo A看起来没注册成功 所以你後面要再申请logoA’的 09/08 11:29
4F:→ maiii: 时候又比在先商标的新案要晚 就要看logoA’跟在先商标的差 09/08 11:29
5F:→ maiii: 异来主张识别性了 09/08 11:30
6F:→ ides13: 了解,谢谢您。 09/08 12:29
7F:推 leehui12: 使用的行为要回归第5条 可以参考星宇被抢注的诉愿决定 09/10 11:47
8F:→ leehui12: 书(那个案子只到诉愿阶段) 09/10 11:47
9F:→ leehui12: 补一下 申请注册不算使用 09/10 11:48
10F:→ ides13: 谢谢l大 09/15 09:24
11F:→ diabolica: 加油~ 09/22 18:44
12F:推 Oldfather75: No 10/11 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