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elungboy (芭乐)
看板Patent
标题[徵才] 商标意见书顾问谘询
时间Tue Aug 30 21:10:49 2022
收到商标核驳理由先行通知书,第一次碰到这样的状况,想请教各位先进
客户创用了一个名称与logo(以下代称logo A),并申请甲类别商标
先前情提要一下,logo A主要会印在一种叫做B的产品上进行贩售(B为习之领域代称)
然後我的客户当初申请商标後,已经很大量在市场铺货,所以将logo A去google可以找到很
多产品资讯
最近收到智财局来函,智财局去哪里恶补知识,在没有任何间接证据的情况下,直接认定lo
go A是一种用在B产品上的习之技术专有名词,所以不具识别性...
智财局最後建议意见书的方向有几点:
(一)本件商标如何使用或实际使用之态样。
(二)非商品说明之具体事证。
(三)检附「logo A」文字已取得识别性之证据。(例如该商标商品之销售或服务之提供、广
告数量、广告业者或传播业者出具之证明、各国注册之证明等)
我的客户已经提供logo A用在B产品上的完整产品照片,还有一些出货单、估价单等资讯,
不确定意见书应该要怎麽陈述比较好,想徵求有相关经验的顾问,顾问费另谈,可站内信讨
论,谢谢板上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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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58.114.218.32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atent/M.1661865051.A.537.html
1F:推 vul3vup: 小弟好像知道这个案子。哈哈哈 09/02 15:29
2F:推 leehui12: 说明不是习知技术 可以找同业公会出具证词书 09/10 1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