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es13 (juso)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台湾专利让与,过去侵权行为
时间Wed Jan 19 17:11:57 2022
※ 引述《fermion (fermion)》之铭言:
: 请问各位前辈,台湾专利的专利权在前手转让给後手之後,转让前的第三方侵权行为所构
: 成的损害赔偿,依据台湾法规,应该是归前手还是後手? 感谢!!
https://kknews.cc/zh-tw/society/6arq5vm.html
如上,大陆人整理的资料,虽然指的是大陆专利法及大陆民法的情况,
但是台湾的情况说不定也可供参考。
情形一、转让人和受让人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则受让人无权对转让前的侵权行为提起
诉讼
情形二、转让人和受让人在转让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则受让人有权对转让前的侵权行为提
起诉讼
情形三、转让合同中无约定,但经补充约定或声明,受让人对专利转让前的侵权行为具有
诉权,且可使用转让前的转让人获取的证据
情形四、在诉讼审理期间发生专利转让,受让人可以通过合同约定继受转让人的诉讼主体
资格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32.229.151 (台湾)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atent/M.1642583522.A.A8D.html
1F:嘘 versusvic: 哪国专利法叫大陆专利法? 01/19 18:31
※ 编辑: ides13 (114.32.229.151 台湾), 01/19/2022 20:36:58
2F:推 dakkk: 我个人是认为 专利权转移後前者就不符合登记对抗的效力 01/19 21:59
3F:→ dakkk: 而且让与若无明定 应该是自始让与吧 自专利权有效时让与 01/19 22:00
4F:推 deathcustom: 登记对抗制的第三人指的不是这个 01/20 06:55
5F:→ deathcustom: 是「一物多卖/同时租卖」的态样 01/20 06:56
6F:推 dakkk: 对抗是多写的 不好意思 01/20 07:26
7F:推 gofunfull: 推 01/20 21:48
8F:推 forcomet: 这感觉像是美国专利授权的范围 01/22 21:47
9F:→ forcomet: 不可能自始让与,民事的权利移转而已 01/22 21:48
10F:→ saltlake: 自始让与 <- 那原权利人之前向他人收的专利金,原权利人 02/07 13:32
11F:→ saltlake: 也一并要转交给受让人,因为「自始」转让? 02/07 13:33
12F:推 deathcustom: 有载明的话可以,因为等於已经计算过该部分的损益 02/07 14:43
13F:→ deathcustom: 默示的话是不行的 02/07 14:44
14F:推 dakkk: 一并算进交易价格里面呀 这样比较顺吧 02/07 2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