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glauhk (肥胖宅 ( ̄﹁ ̄))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中国大陆 分案申请超范围一问
时间Tue Apr 9 16:33:17 2019
本题是一中国申请案的分案扩大范围的问题
找了很多地方 众说纷纭没有定论故来请教各位大大
甲案中国申请日2019.1.1
隔日从甲案分案申请一乙案
甲案说明书记载如下:
一包括四个
方轮或四个
圆轮的车子。
甲案claim 记载如下:
一车子,其特徵在於:包括
四个方轮。
乙案claim 记载如下:
一车子,其特徵在於:包括
四个圆轮。
问,乙案分案申请时有无超范围?
若允许,请不吝提点出处,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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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137.59.141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atent/M.1554798799.A.2C1.html
※ 编辑: piglauhk (114.137.59.141), 04/09/2019 16:33:43
1F:推 dakkk: 看起来是没有 04/09 17:01
2F:→ piglauhk: 我也认为没有 但找不到支持/反对的依据… 04/09 17:53
3F:推 madgame: 不懂为什麽众说纷纭耶,可不可以再解释一下 04/09 18:54
4F:推 YCTING: 如果被认为是分案超范围,也许是因为没有用两个实施例分述 04/09 19:23
5F:→ YCTING: 方轮与圆轮。 04/09 19:23
6F:推 eedavid: 直接且毫无疑问的确定 04/09 20:57
7F:推 crazyM: 比较好奇被说超出范围的原因是?? 04/10 12:29
8F:→ piglauhk: 就有一说是超范围 没有理由。 04/10 16:41
9F:推 nnf: 我也找不到要用什麽理由驳 (这就是理由了) 04/10 20:11
10F:→ nnf: 超范围,没有理由 <-- 依据在哪? 04/10 20:12
11F:→ nnf: 没有理由的超范围 <-- 什麽鬼依据 ... 04/10 20:12
12F:→ piglauhk: 法条依据吗? 中专细则43条-1 原文是『 …提出分案申请 04/11 09:19
13F:→ piglauhk: 的…不得超出原申请记载的范围』 04/11 09:19
14F:→ piglauhk: 所称没理由 是指没看到哪里有说不能超过原案claim 的范 04/11 09:21
15F:→ piglauhk: 围的记载 也是本问题的起因 想了解子案范围是否必需小 04/11 09:21
16F:→ piglauhk: 於等於母案claim ? 04/11 09:21
17F:推 dakkk: 也许喔 难怪中国代理人考试都要写出所有范围请求项 还要分 04/11 09:40
18F:→ dakkk: 析单一性 可能第一案请求项就要全写 後面才能分割 04/11 09:40
19F:推 madgame: 分案申请的超范围和修改的超范围,采取的应该是相同标准 04/11 15:55
20F:→ madgame: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六章 3.2(2) 04/11 15:56
21F:→ VanDeLord: 中专审基第二部份第六章3.2小节分案申请应当满足的要求 04/11 18:37
22F:→ VanDeLord: A33 或 R43.1 04/11 18:38
23F:→ VanDeLord: 哈~楼上m大已经提供答案了, eedavid大说的和我听到的一 04/11 18:39
24F:→ VanDeLord: 样 04/11 18:39
25F:→ VanDeLord: 中专诉讼未来必定会越来越多,中专思维和美专不同,需要 04/11 18:49
26F:→ VanDeLord: 谨慎分辨 04/11 18:49
27F:推 Y0SHIKI: 超范围就A33跟R43.1的规定,如果是扩大范围,指南有规定 04/11 21:43
28F:→ Y0SHIKI: 答覆审查意见不能主动扩大权利要求的范围、R69规定无效宣 04/11 21:43
29F:→ Y0SHIKI: 告请求中修改不能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尚未想到分割案 04/11 21:43
30F:→ Y0SHIKI: 不能比母案范围大的依据。 04/11 2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