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imo6414 (凡人皆有一死)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专利创作者转移?
时间Mon Mar 25 23:56:25 2019
※ 引述《kiss81271025 (yuting)》之铭言:
: 我是产品设计师,除了专职的公司外还有在第二个公司接案,但两家公司的产业是相同的
: ,第二间公司有产品要申请专利,创作人要挂上我的名字,但怕与第一间公司产业相同怕
: 会有问题,是不是可以请第二间公司的创作者先挂上别人的名字,之後再转移着作权?
: 创作者是挂3个人的名字,是否可以转移只转移1人名字?
: 或是有其他方式?
你在A公司任职,也在相同产业的B公司接案
B公司要把你在职务上的发明拿去申请专利
但你怕在外兼职东窗事发...对吧?
你想知道的的应该是..
发明人能不能移转?
不行。发明人这个「姓名表示权」属「人格权」,不得为移转之标的
我记得没错的话,申请时可以向智财局请求:公开/公告不要登载发明人姓名
这样就达到你想隐藏发明人姓名之目的
刚刚想到另一招
可於专利申请後再追加发明人(要检附全部发明人的签名)
对於申请时点何有限制(是否公开/公告前要申请?)
审查基准没写,我想就是没限制(公开/公告後也可以追加)
程序审查基准「3.1发明人之异动」(p.1-3-3)
依我得理解,後者追加的方法,应该比较符合你需求
以上是翻程序审查基准的浅见
你也可以打智财局找服务问问看(02)8176-9009
大guy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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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3.137.64.10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atent/M.1553529389.A.CB2.html
1F:推 piglauhk: 发明/创作/设计人的名字申请时要填 但在『公告』领证时03/26 07:36
2F:→ piglauhk: 可申请拿掉 问:早期公开怎麽办 xD03/26 07:36
公开也可以哦
但是,要在申请时注明&检附发明人/创作人/设计人书面声明
(或最迟在智财局完成公开准备作业前,提出申请)
此外,这项「不公开姓名」请求不能撤回
也不能请求重新公开/公告其姓名
刚翻程序审查基准是这样
「3.2请求不公开发明人姓名」(p.1-3-3)
※ 编辑: kimo6414 (223.137.64.10), 03/26/2019 10:52:25
3F:推 kaikai1112: 推03/26 11:15
※ 编辑: kimo6414 (223.137.64.10), 03/26/2019 11:47:26
4F:推 piglauhk: 推 03/26 1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