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m1234580 (猫猫豪可爱)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着作权保护发明
时间Tue Mar 12 22:55:59 2019
※ 引述《sunrain (太阳)》之铭言:
: 如果本企业以动画或3D图表现此器材
: 动画或3D图是否算着作?
: 又被其他人制作出外表类似功能类似的实际东西
: 是否算重制?
: 据说以前有类似案例
: ※ 引述《sunrain (太阳)》之铭言:
: : 健身器材制造企业
: : 自行开发一套健身器材
: : 可同时训练多个部位肌肉
: : 且有机关让器材能迅速摺叠缩小体积 方便收纳
: : 台湾市场没有类似产品
: : 其他市场不确定
: : 也难以判断世界上是否已有类似产品(可能只是没被申请专利)
: : 所以不想申请专利
: : 但想有一点保护
: : 如以健身器材的产品概念图产品设计图产品说明书等当着作权之标的
: : 是否可以阻止其他人生产与贩卖类似的健身器材(假设世界上没有类似产品)?
: : 其他人回避着作权的保护有多容易?保护成功的关键在?
: : 是否有保护成功与失败案例?
我这边有个建议你可以考虑看看啦
也顺便上来让板友们看看我现在的盘算有没有问题
国际专利通通申请起来是真的贵到没办法负担没错
但是先申请台湾的部分应该是没甚麽问题吧 就几万块而已
给事务所弄一弄应该很难超过10万吧?(我自己一个案件找专利事务所投发明+新型)
你可能会说只申请台湾又没啥用 但是有个东西叫做国际优先权
http://www.zoomlaw.net/files/15-1138-43465,c1161-1.php
简单来说就是你在台湾申请专利後12个月内(发明、新型)
都可以主张到时候你把专利丢到国外审核的时候都用你在台湾申请的这个日期为准
所以要是可以在台湾专利申请後的一年内 经由市场销售评估此产品是否有足够利益
如果有 并且有打算进军国际的话 那麽在12个月的国际优先权主张期限内申请他国专利
如果你连台湾专利申请的钱都想省
又或者你觉得12个月的国际优先权申请时效(还要考虑国外送件的时间 实际上没这麽久)
时间长度并不足以让你评估该商品的市场及利润是否有申请国际专利的必要的话
那麽我也不知道该怎麽帮你了 你自己加油
顺便来问问板众我这作法会有甚麽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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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Patent/M.1552402563.A.323.html
1F:推 kaikai1112: 大大太好心 人家就是一毛不想出 才会扯到着作权去 03/13 07:07
2F:→ kaikai1112: 同样的思路 还可以采取美国的暂时专利(抢时间最快速) 03/13 11:24
3F:→ kaikai1112: 走中国进PCT (可以把考虑时间拉到最长) 03/13 11:25
4F:→ kaikai1112: 还有您提到的台湾案(成本最低廉) 来进行选择 03/13 11:26
5F:推 Cortisone: 终究要回归到打算进哪些国家跟市场评估 但这部分不清不 03/13 12:29
6F:→ Cortisone: 楚的也无从判定 03/13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