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enthsu (brent)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闲聊] 一案两请选发明还新型?
时间Mon May 11 09:32:11 2015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 引述《freeoldman (freeoldman)》之铭言:
: : 没想到这还能成为专利版热门话题。
: : 以下个人拙见,供参考:
: : 发明与新型一案两请(前提:同日申请,至少一CLAIM相同),不论台湾或中国都只能接续,不能并存。(台湾专利法32、中国实施细则41)
: 除通过修改发明专利申请外,
修改发明申请案後这样不就是 "不是一案两请"的状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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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ipme: brenthsu大也跳下去战了? 05/11 09:33
2F:→ brenthsu: 我在学习~趁这麽多高手被请出来的时候要多学习 05/11 09:40
3F:→ brenthsu: 我真的很想知道新案申请时同日申请CA还有写10几个独立项 05/11 09:40
4F:→ brenthsu: 的考量 IFPE毕竟没IHPE能多接触这麽多东西 要学习 05/11 09:41
5F:→ ipme: 没有共识的是他一个人 把他教懂耗费太多成本了 05/11 09:41
6F:推 dakkk: 这跟国内规定一样 把一案修成两案 这时应该称两案两请xd 05/11 09:52
7F:→ VanDeLord: ipme教了什麽? 喔~我想大概就是从您身上学到不少"傲慢" 05/11 11:29
8F:→ VanDeLord: 这种只批评无实质说明的方式,算是开了眼界 05/11 11:31
9F:→ VanDeLord: 嗯~也不能说是"傲慢"应该是一种"自信"吧 05/11 11:32
10F:→ VanDeLord: 嗯~其实我想我也不需要得到ipme的实质说明, 05/11 11:34
11F:→ ipme: 不需要不需要 你免了 05/11 1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