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weisteine (圣人见微以知萌)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如何研究专利是否侵权(都是跟标准有关)
时间Sat Jan 10 06:01:22 2015
※ 引述《gabbana ( )》之铭言:
: 各位大大安安
: 我在一家网通厂当HW RD
: 今天被老板叫去研究有一家公司(Thomson licensing llc)
: 这公司宣称他们手上的2.30个专利,只要是要遵守某某通讯协定或标准
: 都会有侵权的行为 他们去年寄信给我们法务 说要我们给钱不然就要告
: 我有稍微仔细看,但是很难看出来上面的专利技术到底跟standard里面的条文有啥关系....
: 只能暂时假定他们说的是真的
: 我已经用google patent找到对应的大陆专利有把它写成中文...但是更难懂
: 他们给我的文件都把专利跟standard做在同一份pdf里
: 然後用红框框标起来说standard上写的是他们的专利
: 请问一般遇到这种事情的做法是?
: 可以寄信给standard机构询问吗?
: 也许他们知道实际的状况,可以建议我们到底要不要理他
: 照理来说真的是有侵权到的话 我看大概所有做相关产品公司的都要给钱了
: 我觉得这间公司好像就是想乱枪打鸟 看有没有随便能骗到一家公司给他们钱
: 希望板上的专利大神能给点实务操作上的意见
: 感恩
台湾通常怎麽做我不太清楚,但我想应该全世界都大同小异
首先要找律师或法务部门作侵权分析,到底是实施标准的哪一部分会落入claim scope
我猜对方多半主张你们侵害美国专利或欧洲专利,
我想台湾几家大所应该都有处理这类案件的经验。
联系Standard setting organizations通常完全不会有用。
和对方信件来往最好都和律师或法务部门讨论,
一般不建议直接不理对方,回应的内容也要特别注意,
以免日後争执FRAND的时候被对方安个unwilling licensee的帽子。
此外要研究validity,
你们可以请律师找他们有往来的专利事务所检索。
一次研究二三十个专利的可专利性是一个很浩大的工程,
但通常这些专利最後进入诉讼的大约只会有四五个。
作为被告通常准备的时间都会比较有限,
所以最好先做侵权分析,把一些比较明显无关的过滤掉後,
再把精力和时间集中在剩下看起来比较危险的专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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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84.86.143.7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atent/M.1420840886.A.B24.html
1F:推 dakkk: 这样说太笼统 把30件专利shrink 到4, 5件难道不是大工程 01/10 07:34
2F:推 kaikai1112: good 01/10 07:35
3F:推 dakkk: 原告想的跟被告想的会一样吗? 不如等告後再看他用哪些告吧 01/10 07:36
不建议在收到诉状後才研究validity,
non-infringements和invalidity的答辩方向往往是高度相关的,
而且标准关键专利很多都有欧洲专利且在德国生效,
德国有三个特色:
1.标准关键专利的侵权案拿到injunction相对容易
2.如果被告没有在慕尼黑另提专利无效诉讼,受理侵权案的法院基本上无视专利无效抗辩
3.法院审理侵权诉讼的速度很快
所以如果收到德国诉状後才开始研究validity,是很危险的。
原告通常都是有备而来,
被告在时间上本来就常常比较紧迫,
对手现在因为FRAND的关系,立刻起诉的可能性不大,
最好争取这段时间,在对方出下一手前自己就先有个底
这也增加诉讼前谈判的一些空间。
4F:→ dakkk: 而且 是要告台湾吗? 还是美国? 看不出来 01/10 07:38
我也想问一下原po对方到底有没有指名是哪个国家的专利
但其实也有可能是全世界
e.g.「我们的portfolio有二三十个patent families里面的标准关键专利被你们侵权,
要就签global license,不然就等着在全世界不知道哪里被告」
很多NPE会用这样的手法,也增加对手准备的难度。
总之看起来不太像是只有台湾,不然应该不太需要特别找中国专利当翻译,
5F:推 ithil1: 我公司之前也收过这样的警告信,对方寄来厚厚一叠上百件专 01/10 09:55
6F:→ ithil1: 利的申请号。我不想看,就叫法务婉转的跟对方说,可不可以 01/10 09:55
7F:→ ithil1: 明确的告知是那几篇侵权,来来往往之後就没下文了。 01/10 09:55
8F:推 ithil1: 不过我公司跟通讯技术不太有关,只是好死不死有产品搭了 01/10 09:57
9F:→ ithil1: 个wifi。真正作通讯相关的公司可能跟这些专利就很有关了。 01/10 09:57
10F:→ ealvis: 我不知道原原po提到的Thomson是不是平常我们所指的那个 01/10 11:05
11F:→ ealvis: 如果是的话,建议不要太被动 01/10 11:05
12F:→ gabbana: 就法国的那一间 01/10 11:09
13F:推 pseudomorph: 先请对方解释你们哪里侵权如何侵权 01/10 17:24
14F:→ pseudomorph: 小心不要承认侵权或提供对方情资 01/10 17:25
推楼上。
此外,在标准关键专利的情况,
通常对方最多说明侵权的subject matter,以及到底是涉及哪个章节哪个段落
照原po的说法对方可能是已经作了:
「他们给我的文件都把专利跟standard做在同一份pdf里
然後
[把相关段落?]用红框框标起来说standard上写的是他们的专利」
至於到底权利项是如何涵射,还是要自己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多做功课。
总之就像ealvis板友说的,不要太被动。
如果法务部门没有处理这类事件的经验,
最好在第一时间就寻求律师的协助。
※ 编辑: zweisteine (84.86.143.7), 01/10/2015 18:04:39
※ 编辑: zweisteine (84.86.143.7), 01/10/2015 18:17:36
※ 编辑: zweisteine (84.86.143.7), 01/10/2015 18:26:24
※ 编辑: zweisteine (84.86.143.7), 01/10/2015 18:57:51
15F:推 kaikai1112: 好文已m 01/10 19:13
16F:→ gabbana: 只有美国+欧洲 主要就docsis 3.0跟802.3af 01/10 20:09
17F:→ gabbana: 还有802.11,ITU-T G.922里的 01/10 20:11
18F:→ gabbana: 还有一堆莫名其妙的 像是某standard要求输入电压电流多少 01/10 20:12
19F:→ gabbana: 这也可以算专利 01/10 20:12
20F:→ pasica: 光看trol的名字,恩,跟他认真就输了,拖就对了,以台湾厂商 01/11 02:24
21F:→ pasica: 该给的全都逃不了,不过这涉及很多暗黑招式,让你们ip去处理 01/11 02:24
22F:→ pasica: 以rd被要求看技术的角度,想办法从技术挑出他专利的毛病 01/11 02:27
23F:→ pasica: 不过我觉得这事情应该是你去问你们ip 不是到板上问 01/11 02:27
24F:→ pasica: 另外,通常大只蟑螂会一次来一包,有non-e 跟e混..还会参些 01/11 02:32
25F:→ pasica: 杂鱼,你去挑出他有时候不见得是好事,大蟑螂至所以为蟑螂 01/11 02:33
26F:→ pasica: 就是因为难打死,你不挑缴钱省事,挑了劳民财,最後该给的一 01/11 02:34
27F:→ pasica: 个也逃不了,国外大公司通常对这种都有标准sop,已经变成 01/11 02:35
28F:→ pasica: 法务例行性工作,跟提早编列预算 01/11 0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