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thcustom (about to be couple)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优先权主张国
时间Sun Aug 10 13:28:19 2014
※ 引述《wartwo (wartwo)》之铭言:
: 我在台湾专利局查询专利,发先台湾很多公司都是
: 先在美国申请专利,在到台湾主张美国优先权来申请台湾专利。
: 请问这和在台湾先申请专利再到美国主张台湾优先权有什麽不同?
: 优先权起始日不是都一样吗?
: 难道先在美国申请有甚麽好处?
先在美国申请的优点
1. 临时案根据111的规定"不需要有正式的图跟请求项"
因此可以用研究成果直接当临时案说明书,未来一年内依据临时案内容慢慢架构请求项
说明书跟图就好(甚至连翻译成英文都先不用XD)
2. 美国进PCT的便利性(台湾GG)
3. 从临时案到正式案的时间差(专利权期间往後)
4. pre-AIA中美国与台湾拟制丧失新颖性认定标准
(1)美国 pre-AIA考虑的是the date (of the PA) filed in the USA,台湾
考虑的是"有优先权者,以优先权日为准"
(2)当然这个问题在AIA中已经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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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wartwo: 感恩。 08/10 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