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eth232 (eth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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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台湾专利申请问题
时间Sat Jul 12 00:12:46 2014
※ 引述《VanDeLord (HelloWorld)》之铭言:
: 争点整理:
: 1. TW专利权人专利诉讼胜率
: 2. US专利权人专利诉讼胜率
: Vandelord主张:
: 1. TW约20%
: 2. US略高 (胜率应该含过程中专利遭无效结果)
: 引证资料:待提供
: hh47,ipme主张
: 1. TW~11%
: 2. US超过五成
: 引证资料:pwc 2013
: => Vandelord质疑及反证
: I. pcw报告内容部分:
: a. overall success rate
: b. patentee对象为 NPE & PE (应包含所有patentee)
: II. 提供反证:
: c. SSRN Stanford Law School 2000~2010统计资料,US胜率35%(印象)
: d. patento: US district court胜率为57~11%
: e. ipwatchdog: 根据ipwatchdog内容,
: V主张应加入patentee loss rate,但不应加入settle,
: 不加入settle理由: settle内容大部分(92%)受限於双方NDA,故无由得知,
这版友你说你觉得胜率不该将和解算入,那举ipwatchdog网页的例子用意是?
然後settle内容受限於双方NDA,这又如何? 只是双方和解金额或交叉授权
等等细节外界不知道,但这并不会影响外界知道两造双方有和解的事实。
还有上篇推文说算胜率是: 专利权人专利有效是56%,56%乘上(trial)胜率。
这真的很怪,所谓trial胜,就已经是法官或陪审团评判为胜;也就是说诉讼
过程专利权人的专利是没有中途被举发,才有可能撑到後来的胜利审判。
为什麽是专利权人专利有效是56%,56%乘上(trial)胜率? 我当律师从未听过
这种说法。 感觉你很多篇的论述都存有很大的问题。
还有问题如几位版友所提,其实真得很容易知道你是不是懂这方面。
我个人来说,也是不太相信,台湾胜率会高到20%。
这讨论串,我详细的看了一轮。几位版友的见解都是对的。
所谓过5成,如台大法学院的网页,应该很清楚可以知道是trial。
若是考虑settlement,应该没有必要这麽含蓄的说: 50%以上。 敝人
自己当时其实也受邀回台在会中,当时在场人的程度对这数值,并没
有表示有异议或有任何了解上的障碍而必须详述。而pwc的报告也证
实了是 trial。
考虑SJ,若对於NPE与PE胜率差不多是30%。若是不针对这两者,胜率
可能在30%~35%的范围。就取平均值差不多32.5%。
我想就算在不懂诉讼的人,提出上面这样的基本概念给懂的人听。他们一
定都知道你在说什麽,你也可以跟他们容易有共识的沟通。因为在台湾最
高学术单位讲给底下的专家律师学者听,也是采用这种表达了。台湾专利
诉讼也确实没有summary judg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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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74.120.223.194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atent/M.1405095168.A.608.html
1F:推 madgame:这串调出好多强者 07/12 00:21
2F:推 ipme:推 07/12 00:25
3F:→ VanDeLord:^^ 这个我自己清楚,诉讼这一块本就是律师为主的专业领域 07/12 00:31
4F:→ VanDeLord:看前面几位大大的发言流畅度就可以了解,在不属於自己专 07/12 00:32
5F:→ VanDeLord:长的领域用字遣词,明眼人自然可以看得出来,只不过既然 07/12 00:33
6F:→ VanDeLord:被指名pk,就硬着头皮也要玩一玩罗 07/12 00:33
7F:→ VanDeLord:争诉讼率多少意义不大,重点都是在和解,小弟公司先前就遇 07/12 00:34
8F:→ VanDeLord:过蟑螂,也是花100多k解决,换个产品 07/12 00:35
9F:→ VanDeLord:(小弟任职的公司) 07/12 00:35
10F:→ VanDeLord:和解说是双赢其实不一定,要看产业和看对象,中小企业就是 07/12 00:36
11F:→ VanDeLord:花钱消灾,那里算赢? 就是被合法a钱了呗 07/12 00:36
12F:→ VanDeLord:谢谢大大特地跳下来发言指教^^ 07/12 00:39
13F:→ VanDeLord:诉前预防比较重要,毕竟us诉讼费用不是中小企业能应付的 07/12 00:41
14F:推 brson:推专业 07/12 00:47
15F:推 dakkk:好多人在潜水 可怕 07/12 01:02
16F:推 hh47:『…当时在场人的程度对这数值,并没有表示有异议或有 07/12 01:10
17F:→ hh47:任何了解上的障碍而必须详述…』 推! 07/12 01:10
※ 编辑: eth232 (74.120.223.194), 07/12/2014 01:12:13
18F:→ VanDeLord:比较好奇想请较一下您对ssrn, stanford law school那篇 07/12 01:19
19F:→ VanDeLord:统计资料的看法? 就企业的角度,客观资料的胜率统计会影 07/12 01:20
20F:→ VanDeLord:响诉讼策略(时间,胜率,成本等),这点我想不用我赘述 07/12 01:21
21F:→ VanDeLord:若就US联邦地院的胜率来看,SSRN的资料不会比较有说服力? 07/12 01:23
22F:→ VanDeLord:其实我研究接触forum shopping资料时间并不久,但是收获 07/12 01:25
23F:→ VanDeLord:不少 07/12 01:25
24F:→ forman:PTAB IPR立案率80%, 立案後专利无效率87% 07/12 09:20
25F:推 tijj:好文 07/12 10:46
26F:推 fermion:IPR立案率有这麽高?(再吵一次数据算法?) ^_^ 07/12 10:56
27F:→ forman:F大大,可以参考USPTO网站公开数据 07/12 22:01
28F:→ forman:另外也有跟几位美国律师确认过这个数字 07/12 22:02
29F:推 fermion:petitioner提五个理由, PTAB institute 一个理由deny四个 07/12 22:31
30F:→ fermion:理由. 这样算一个立案, 还是四个不立案? 07/12 22:31
31F:推 ipme:然後呢?给这些百分比是又怎样?重点是有程度的听者听到时有无 07/12 22:32
32F:→ ipme:共识?是否"直观"知道你在讲啥? fermion大质疑的点是这些百分 07/12 22:33
33F:→ ipme:比是在哪些阶段? 是在进SJ前? 还是SJ阶段? 还是进trial阶段? 07/12 22:34
34F:→ ipme:由暗箭所射杀穿心. 不过, 这又如何, 的确如e大所说,既然都撑 07/12 22:34
35F:→ ipme:到最後所谓的判决胜利,表示专利是有效的,表示没有在诉讼过程 07/12 22:35
36F:→ ipme:中被判为无效或被举发. Trial 过5成的胜率,上面这些因素早就 07/12 22:35
37F:→ ipme:考虑进去了. 07/12 2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