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Zaious (Za-i 萨伊)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新手问Claim多段、吉普森式及公能用语
时间Fri Jun 13 10:45:31 2014
背景:专利新手,专利工程师新鲜人,工科刚毕业。
还在试用期,开始写说明书约三周,进展缓慢…
大概还是一件新型包含跟前辈讨论就要四五天。
每天写的Claim都被改不少到有点没信心(?
不过说明书倒是除缺漏外几乎能两次过。
现在有个问题,犹豫要不要问前辈,後来还是决定先来求教。
1.多段式+吉普森式写法可以吗?Ex:「」
2.部分功能叙述的使用是否得当?Ex:()
非实例claim:
一种车子,其包括:
一车体;
至少一车轮,其装设於该车体;
Xxx;
Ooo;
「其特徵在於,该车体另设有一护杆,(该护杆於车子遭受撞击时可避免车体遭受损伤)」
因为除了欲加装的护杆外,车子实在很常见,而且这件的重点就是那个「防撞护杆」,所以想用多段+吉普森(而且有要请大陆)
另外就是怕Cliam没加上(),只写多一个护杆是否好像会不够明确...?
另外就是一个Claim要来回被经理改四五次实在怕自己是否进步缓慢…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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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42.76.108.0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Patent/M.1402627533.A.148.html
1F:推 piglauhk:请求项中除英文译名外 不会加(),二段式写法在台湾不流行 06/13 11:48
2F:→ piglauhk:另外,观念可以改,CLAIM慢慢会愈写愈好,但缺漏这东东 06/13 11:49
3F:→ piglauhk:随时间增加,粗心大意的习惯只会愈来愈严重,应予正视 06/13 11:50
4F:→ Zaious:当然写的时候不会加上() ,只是用以标注我的问题 06/13 12:52
5F:→ Zaious:另外这东西改动跟习知确实有限,所以我才会想加一段吉普森 06/13 12:54
6F:→ Zaious:X不过感谢提供意见 06/13 12:54
7F:推 ithil1:才三个礼拜,被轰很正常。之後磨出来会感谢当初轰你的人。 06/13 13:53
8F:→ VanDeLord:重点是改的人要讲的出所以然,凭感觉改来改去,表示对技术 06/13 14:53
9F:→ VanDeLord:特徵不熟影响对权利范围的表达 06/13 14:54
10F:→ VanDeLord:不过新人被改是很正常,尽量去思考改变後的差异,如果帮你 06/13 14:55
11F:→ VanDeLord:改的人不愿意(?)说的更详细 06/13 14:55
12F:→ VanDeLord:如果说明书用已完成,通常claim scope修改次数可能会多, 06/13 14:56
13F:→ VanDeLord:但是会比较雕琢在某些用字,比较少针对句子描述或claim结 06/13 14:56
14F:→ VanDeLord:构去调整 06/13 14:56
15F:→ VanDeLord:先写claim的基础是你必须对该技术非常熟,否则先写说明书 06/13 14:57
16F:→ VanDeLord:会比较好,claim写出来修改幅度也小 06/13 14:57
17F:推 column:我们都是这样过来的……之後真的会感谢现在轰你人 06/13 22:18
18F:→ column:大陆都以两段式来描述,台湾很少用 06/13 22:19
19F:→ column:要注意的是翻译案,如果由大陆要翻成台湾的话 06/13 22:20
20F:→ column:大陆习惯在其特徵在於……前述习知技术特徵 06/13 22:21
21F:→ column:所以大陆案只要针对其特徵在於…後来判断 06/13 22:22
22F:→ column:该发明的新颖性和进步性即可,但翻成台湾的话 06/13 22:23
23F:→ column:就须将其特徵在於……之前的习知技术特徵都要包进去 06/13 22:24
24F:→ column:这点再国外案翻成台湾时,很容易忽略 06/13 2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