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tentman (patentman)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有关提起实体审查申请的法定期限
时间Wed May 8 00:52:23 2013
请问
有主张优先权的日本发明专利申请案
如果申请时没有同时提出实审申请
那麽三年以内的提实审期限的起算点
是用案件实际申请日来计算? (如同台湾案)
还是以优先权日起算为准? (如同大陆案)
因为网路上查日本专利规定
法条上看好像就是指申请日起起算
但网路上也有制度介绍上写如有优先权主张则以优先权日为准
不晓得哪个才是正确的
熟悉日本专利法的人可以帮忙解答一下吗?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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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248.87.96
1F:推 ogiricelee:明定"申请日"起 05/08 23:56
多谢回覆
2F:推 ides13:确定大陆案是依优先权日起算吗?是的话?我又要更新知识了 05/12 00:44
审查指南上面就有写到了
6.4.1 实质审查请求的相关要求
实质审查请求应当在自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起三年内提出,并在此期限
内缴纳实质审查费。(法35.1)
※ 编辑: patentman 来自: 111.248.91.97 (05/12 19: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