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des13 (鬼)
看板Patent
标题[问题] 关於确认是否有专利侵权可能的检索
时间Tue Mar 12 15:02:39 2013
请问各位先进
常遇到朋友在问,需要进行确认是否有侵权别人专利的检索,
小弟每次都有疑问,需要做吗?做了有用吗?
各位觉得如何?最好的做法是什麽?
什麽都不做,或做让买方安心的检索即可,这样子会有什麽问题吗?
可以什麽都不做,将来遇到有关侵权问题时,再来进行回避设计,
这样子会比较好吗?有什麽风险?
麻烦各位先进指教了,虽然问题还满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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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4.238.126
1F:推 DragonDeath:主要是针对诉讼用 在台湾 "可信"的专利检索报告 03/12 15:13
2F:→ DragonDeath:或许可以凹没有故意或过失 所以不成立损害赔偿要件 03/12 15:14
3F:→ DragonDeath:在美国 可以凹没有故意侵权 避免三倍赔偿 03/12 15:14
4F:→ DragonDeath:但是 如果没做 在台湾基本上一定有重大过失 03/12 15:16
5F:→ DragonDeath:在美国 一样可以凹没有故意侵权...... 03/12 15:18
6F:→ DragonDeath:总之 做的话可以避免诉讼风险 做不好就是瞎子摸象 03/12 15:19
7F:→ DragonDeath:要做的话 专利检索者必须对於产品及产业有充分认识 03/12 15:20
8F:→ DragonDeath:我的建议是 要做就做好 不然就乾脆别做 03/12 15:22
9F:→ VanDeLord:FTO检索只是一大片拼图中的一小片,关键是那片大拼图 03/12 16:07
10F:→ VanDeLord:别怪我小气不说,我也是花了四五年才摸到这大地图-.- 03/12 16:08
11F:→ VanDeLord:d大给的建议是对的,要就要做好,否则乱做检索报告比垃圾 03/12 16:09
12F:→ VanDeLord:还糟糕 03/12 16:09
13F:→ VanDeLord:↑没有参考价值与浪费报告者与读报告人的时间,最糟的是 03/12 16:15
14F:→ VanDeLord:还误导他人-.- 03/12 16:16
15F:→ VanDeLord:FTO检索报告的价值至少可以建立在是否出现疑似侵权专利 03/12 16:18
16F:→ VanDeLord:好的FTO检索报告又很费工,所以我根本不想接外块, 03/12 16:19
17F:→ VanDeLord:大师姐,sorry 啦... 03/12 16:19
18F:推 magamanzero:重点是识货的人很少 苦心做出来的东西 被当成程序 03/12 19:38
19F:→ magamanzero:的一部分 根本没人要理 03/12 19:38
20F:→ VanDeLord: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代工产业多,没诉讼对专利策略不重视, 03/12 21:39
21F:→ VanDeLord:以前台湾产业中很少有品牌重视专利,会策略型检索的少之 03/12 21:40
22F:→ VanDeLord:又少,JPO的patent map也只不过是基础中的基础 03/12 21:40
23F:→ VanDeLord:对岸对专利资讯分析平均能力已经超过台湾水准 03/12 21:41
24F:→ VanDeLord:现在sipo已经展开量能与品质同步提升计划 03/12 21:42
25F:→ VanDeLord:首先是由事务所的评价开始,一整个就很有系统与作法 03/12 21:42
26F:→ VanDeLord:老实说长远来看这行如果不放大到对岸去我个人是不乐观 03/12 21:43
27F:→ VanDeLord:专利的核心价值不是在诉讼,而是提升产业进步,这一块,对 03/12 21:44
28F:→ VanDeLord:岸掌握的不错,认真照wipo的模式一套走下来,研发能力绝对 03/12 21:45
29F:→ VanDeLord:会提升,研发能力提升,产业水准拉高,专利数自然多,不过这 03/12 21:45
30F:→ VanDeLord:种正向循环模式不知有多少产业或企业老板看到呢? 03/12 21:46
31F:→ VanDeLord:所以只能由官方主导,这不由得又慨叹对岸做的真的很完整 03/12 21:47
32F:→ VanDeLord:一次就完全套,打算建立全世界最大的创新王国,因此智权 03/12 21:47
33F:→ VanDeLord:发展与建立完整的制度,如果是民主法治国家,绝对可以超越 03/12 21:48
34F:→ VanDeLord:美国 03/12 21:48
35F:→ VanDeLord: ↑就很积极 03/12 21:50
36F:→ VanDeLord:以前小嫩咖时一直以为诉讼才是价值,却不知到企业老板最 03/12 21:57
37F:→ VanDeLord:讨厌的就是打诉讼。上兵伐谋(研发策略),其次伐交(购买专 03/12 21:59
38F:→ VanDeLord:利),其次伐兵(授权谈判),其下攻城(诉讼) 03/12 21:59
39F:推 kaikai1112:上面的是金玉良言 (笔记中......) 03/12 22:08
40F:推 magamanzero:我倒是觉得只有集权国家玩得起来 民主国家效率太低 03/13 00:07
41F:→ magamanzero:卡到的利益团体又很多 推行起来有时候不容易 03/13 00:08
42F:→ forcomet:不认真的检索 要凹没有故意侵权不容易 检索只是一种辅助 03/13 00:17
43F:→ forcomet:说明没有故意侵权 现在的专利诉讼多半带有其他目的 03/13 00:18
44F:→ forcomet:印象中 诉讼所获得的赔偿有9成都用来付钱给律师 03/13 00:19
45F:→ ealvis:台湾的问题应该是不认真,也不知道怎样认真行使排他权 03/13 01:12
46F:→ ealvis:以至於专利只会变成公司产品手册延伸的大便一样 03/13 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