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kkk (达克)
看板Patent
标题Re: [新闻] 专利新法凸槌 两万新型专利失效
时间Mon Jan 21 21:46:56 2013
※ 引述《yantung (言同)》之铭言:
: =_=" 怎麽觉得似乎没问题,恳请先进释疑~~~
: 即便新型自始无效,不是还能以发明专利主张吗?
: 转自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11050301/112013012000153.html
: 新版《专利法》才刚於一月一日上路,却被立委发现行政部门搞乌龙,错抄中国大陆已废
: 止的法条,将影响台湾二万多件新型专利权,一旦取得较高阶的发明专利权後,原本低阶
: 的新型专利顿时无效。智慧财产局也承认法条有问题,同意修法更正。
: 依照《专利法》规定,专利权分为发明、新型与新式样三种。国民党立委李贵敏表
: 示,一项产品、技术申请发明专利权的过程漫长,审查往往要花上三至四年,等到真正取
: 得发明专利後,早已被竞争者仿冒、盗版。因此企业在等待发明专利核准的空窗期,可先
: 申请新型专利权,最起码被别人仿冒、盗版时,可先主张拥有新型专利权,也就是技术在
: 前半段有新型专利保护、後半段由发明专利保障。台湾中小企业也多依赖新型专利权保护
: 。
: 李贵敏表示,新上路的《专利法》第三十二条搞乌龙,被学界发现参考中国大陆已
: 废止条文,变成申请人取得发明专利权後,原本的新型专利权「自始不存在」,等於是从
: 头到尾都失效。
: 她表示,根据新法的这项规定,原本新型专利仿冒者,在对方取得发明专利後,还
: 可要求对方吐回原本侵犯新型专利的赔偿金;甚至可能会出现业者存侥幸心态,想说在对
: 方还没得到发明前,先侵犯新型专利权,反正到最後都会失效,该法将影响台湾二万四千
: 多件新型专利案。
: 李贵敏表示,新法精神是基於权利不重复保护原则,经她向智财局反映後,智财局
: 也承认法条确实有疏失,同意下会期修法更正。
个人同意原po的见解 新型没实审 发明有 当然是分开主张
新法是同意新型和发明可一同申请 但发明准後 要择一
选择发明 新型自始不存在 这的确是基於31条先申请的不重复给予专利精神
如果说新型已经有请求保护或赔偿金 发明又审过
发明人即应该自行评估自己的利益 亦即 有行使过权利
发明人就该评估是否选择新型而非发明 这是理所当然之事
何来不当?
再说 中国大陆的现行法是 新型 专利一条鞭
但中国这种法制 在法理上其实站不住脚
以前就发生过类似的案例
由於得到发明专利 新型权利视为向後失效 而非自始无效的话
在民法的法理上 是权利人抛弃新型权利
发明人用发明权去告侵权人侵权 侵权人主张他并非侵害发明权
而是使用发明人抛弃的新型权利 既然是发明人抛弃之权利
表示所有人皆可使用 这难道就不是有问题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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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01.12.78.202
※ 编辑: dakkk 来自: 101.12.78.202 (01/21 21:49)
1F:推 MicroOptics:民法亲属继承就不同,视为向後失效为何等於抛弃? 01/21 21:55
2F:→ dakkk:应该说等效 专利权失效 就是大家可使用了 01/21 21:57
3F:推 MicroOptics:民法998排除民法114 01/21 21:58
4F:推 kaikai1112:楼上大大 最近很忙 请容我晚点再回应您的信 :) 01/21 22:05
5F:→ kaikai1112:对岸感觉是走务实的路 (会抓老鼠才是好猫) 01/21 22:07
6F:→ kaikai1112:至於学理如何好像不太 care (这跟高层很多理工人有关?) 01/21 22:08
7F:→ kaikai1112:相较於近几年的台湾 (XX法律误台~~~~~~) 01/21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