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kkk (达克)
看板Patent
标题Re: [问题] 论文发表与新颖性优惠、国际优先权
时间Wed Jan 2 22:08:10 2013
※ 引述《piglauhk (我要当阳光型男!!)》之铭言:
: ※ 引述《IDIDyan (我)》之铭言:
: : 查了一些资料还是觉得怪怪的所以来请教一下
: : 1.假设A的发明论文於2010年1月公开发表於期刊上,B用同样的发明於2010年3月申请专利
: : 但因丧失新颖性而驳回,请问这样A若於2010年4月申请专利还是会因"先申请原则"而驳回
: : 吗?
: : 问题点在於先前的申请被驳回,是否还有先申请原则?
: 这题很经典 案例很多 就简单回应一下
: 结论:AB均不予专利
: 原因:A不予专利理由 92年专§23、31
: B不予专利理由 92年专§5 、22-1
: http://law.kingnet.com.tw/law_context.html?lawrecno=1077721838
其实我觉得要区分一下
如果B的专利是抄自A的 个人觉得A应该请的成功
如果B是不小心发明出跟A一样的发明 AB均不予专利
通常A应该可主张B是看A发表期刊上的论文申请的
小弟的意见 不过还是要高手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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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184.46.247
1F:推 piglauhk:优惠期要在申请时提出 抄的不能主张优惠期...(远目) 01/03 00:07
2F:→ piglauhk:因无公开行为 故非出於本意公开条款亦不适用 故此台案无 01/03 00:09
3F:→ piglauhk:解? A只能对B另外提出民事讼诉索偿 01/03 00:10
我总觉得A申请时发现B已申请一样的前案 此时A可先举发把发明人位置要回来
当然得先进行事实争执的诉讼 要回来後 A再用B的申请日补优先权文件??
※ 编辑: dakkk 来自: 115.80.81.16 (01/03 01:42)
4F:推 deathcustom:窃以为这种主张是无效的......太难举证了 01/03 03:40
5F:推 kaikai1112:B的专利是抄自A 那就要等专利准了之後打举发抢回来 01/03 07:25
6F:→ kaikai1112:但是如前面所分析 两人都不准专利 所以....... 01/03 07:26
7F:→ piglauhk:推K大 01/03 09:31
8F:推 kaikai1112:举发的标的是已核准专利 专利未核准要怎麽举发.... 01/03 10:50
9F:→ kaikai1112:新颖性优惠期 和优先权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别搞混 01/03 10:51
10F:推 IDIDyan:我当初的问题点也在这 就算B是抄A的 A仍然因先申请原则 01/03 13:04
11F:→ IDIDyan:无法申请专利 因此也没办法举发B 感觉就很矛盾 01/03 13:05
12F:→ IDIDyan:只能说A自己动作太慢... 01/03 13:07